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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大兴安岭塔河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建华遭恶报被审查起诉

恶人姓名: 王建华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常委、副县长

王建华在大兴安岭呼玛县和塔河县任职期间,积极迫害法轮功,跟随中共,实施迫害政策,二零二四年七月被查,同年十二月被双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主要履历:王建华,男,一九七一年八月生,二零零一年四月至二零零五年一月任呼玛县三卡乡副乡长;二零零五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任呼玛县兴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任呼玛县副书记、镇长;二零一五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呼玛县呼玛镇书记;二零一六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任呼玛县常委、统战部部长;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任塔河县常委、副县长。

下面是王建华任职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部分案例:

1、王建华在呼玛县任职期间(2001.4--2021.8),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部分案例

◎二零二零年,在邪党的清零迫害中,呼玛县韩家园公安局、派出所、社区、政法委等部门一次次的电话骚扰,一次次的约谈骚扰,给在外地的法轮功学员打电话,要求回来签字,法轮功学员不签,就反反复复的找家人逼迫签字,搅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庭不安宁。被骚扰的有沈玉芹、雷庆霞、桑美荣、杨成萍、赵培金、邵丽华、夏秀梅、王秀波等学员及家人。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呼玛县法轮功学员王秀波被绑架关押,后被冤判一年两个月。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日,呼玛县韩家园警察非法到夏秀梅家骚扰迫害,接着三个警察又去了赵培金家,开着记录仪,全程录像。

2、王建华在塔河县任职期间(2021.12--2024.12),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部分案例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塔河法轮功学员张秀春被绑架,被塔河县公检法构陷、冤判一缓三。此前和此后,张秀春一家人被公安局、国保、派出所、社区、政法委等人不断骚扰、跟踪、监视、逼迫、恐吓威胁等迫害。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塔河县公安局二次到法轮功学员蔡国军大姐家骚扰,十一月十七日,又逼迫蔡国军去公安局,蔡国军被国保队长周围、马超等五个警察审讯,怎么上的明慧网,逼迫写保证书,再学就不让上班等。单位书记也要挟,再学就不能上班。

◎二零二四年三月两会期间,塔河县国保大队周围、马超及社区人员大面积的到法轮功学员家骚扰迫害,恐吓不让发真相,不让去北京等等。

◎二零二四年七月,塔河国保大队两次到八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老马太太家骚扰、恐吓、威胁迫害。

◎二零二四年九月末,塔河县社区人员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家骚扰迫害,他们有的送中共邪党的宣传小册子,有的让拿着不让信仰的宣传单拍照,有的就直接拍照。

◎二零二四年十月三日,塔河县法轮功学员高淑英讲真相被恶告,被三个建设派出所警察强行拖拽塞进警车,绑架到塔河县公安局,被非法审讯,勒索一万元保证金才被放回。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9/8/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五个县长、书记、区长遭恶报-4988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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