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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辽宁省沈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王武范遭恶报被查

恶人姓名: 王武范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院长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辽宁省媒体报道,原辽宁省沈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王武范被查。

王武范,一九六三年五月出生。主要履历:历任沈阳市法库县法院院长,二零零九年六月至二零一八年二月,任沈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二零一八年二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任沈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二零二零年一月,任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后任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一级巡视员。期间,王武范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批捕、判刑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王武范在二零零九年六月至二零一八年二月任辽宁省沈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原空军院校训练部教官、沈阳法轮功学员刘家泽,因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遭报复,被绑架,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刘家泽上诉,沈阳市中级法院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非法维持原判。刘家泽表示坚持上诉不止。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早上,沈阳法轮功学员孙德坤、妻子邢安梅、女儿孙莺莺,因为起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元凶江泽民,遭沈阳市政法委“六一零”操纵的国保便衣警察绑架。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午,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孙德坤和女儿孙莺莺第二次非法庭审。庭审过程中,两位维权律师为当事人孙德坤、孙莺莺做了无罪辩护,并对大东区检察院公诉人提交的证据提出质疑。经过短暂商议后,主审法官赵哲宣布判决结果,孙德坤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罚款一万元;孙莺莺被非法强制管教一年(监外),罚款二千元。孙德坤当庭表示不服从判决,未在判决书上签字,并决定上诉,后上诉到沈阳中级法院。后,孙德坤被沈阳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被劫入本溪监狱。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四日,孙德坤结束两年半冤狱回家。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牛桂芳、曲丽红等四名法轮功在新城子街内挂条幅被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沈北新区法院对牛桂芳、曲丽红做出枉法判决:在判决之前没有通知牛桂芳的律师、家属及她本人,于三月一日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直接下判决,牛桂芳被冤判三年;曲丽红被冤判三年,缓刑五年。没给判决书(后律师及时赶到,再三索要才拿到)也没告知牛桂芳上诉的权利。沈阳沈北新区牛桂芳冤案于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在中级法院开庭。牛桂芳被沈阳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劫入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遭受残酷折磨。

◎辽宁沈阳法轮功学员刘德服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九日在小北手机市场遭人恶告后被大东国保劫持到大东看守所。大东区法院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对他非法开庭,刘德服被非法判刑三年。刘德服上诉到沈阳市中级法院,后被沈阳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二零一三年五月七日被送往辽宁省监狱新入监队(马三家)非法关押,二零一三年六月七日被劫持到本溪溪湖监狱。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8/28/上海、北京、辽宁3名检察院及中级法院官员遭恶报-4980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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