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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北京第三中级法院副院长张美欣遭恶报被查

恶人姓名: 张美欣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院长

二零二五年五月三十日北京市媒体报道,原北京第三中级法院副院长张美欣被查。

张美欣,一九六一年四月出生。主要履历:曾任北京市延庆县检察院检察长,北京市宣武区法院广外法庭副庭长、经济庭副庭长、副处级审判员,宣武区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政治处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北京市高级法院办公室主任、审判员。二零零九年九月至二零一四年十月,任北京市高级法院副局级、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张美欣二零一五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任北京第三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期间,张美欣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批捕、判刑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张美欣在二零一五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任北京第三中级法院副院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二一年三月七日明慧网报道,北京市平谷区法轮功学员王自成近日将被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进行二审。法官为北京第三中级法院未成年审判庭的法官王昱。法官说,如果家人不给聘请律师,就给王自成指派代理律师(通常做“有罪辩护”,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在北京工作的沈阳籍法轮功学员翟子慧被北京朝阳区法院枉判两年零六个月,后上诉到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明慧网报道,目前,北京市平谷区法轮功学员刘福,在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被二审非法开庭。法官为北京第三中级法院未成年法庭法官任丽华。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七日,北京顺义区法院给法轮功学员程小富送达了刑事判决书,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款2千元。程小富的家人十一日才收到刑事判决书,法院人员告知十日内上诉。她的家人准备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北京第三中级法院非法冻结了朝阳区法轮功学员肖连红的北京银行的一张银行卡上二千元钱,肖连红向银行询问,北京银行只告诉是一位名叫沉静的法院的人让冻结的。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肖连红遭到朝阳区国保、东坝派出所绑架,后被朝阳法院非法判刑两年,罚金四千元,肖连红上诉后,北京第三中级法院减刑一年,改判一年,罚金两千元。

◎北京朝阳区法轮功学员王玉红被冤判一年六个月后,王玉红写上诉书进行上诉,现在上诉案已到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案件负责人是北京第三中级法院刑一庭任莉华。王玉红家属为王玉红聘请律师做二审无罪辩护。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三日,王玉红在下楼遛弯时,被双井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十一月二日在朝阳温榆河法庭被非法开庭,后被冤判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一审法官是朝阳法院张军,公诉人是朝阳检察院张欣。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下午,北京大法弟子孙金霞和马振民在南湖粘贴真相资料时,被南湖派出所绑架。当晚十点多,六名警察闯到孙金霞的住处抄家,抢走二本法轮功真相小册子、一个炼功带、一个有法轮大法的福字门贴、半本二零一六年度的真相挂历。在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经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于同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十月二十五日所谓案件被转到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北京市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对孙金霞非法庭审,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通知家属领取所谓的判决书,孙金霞被非法判刑两年。

孙金霞对非法判决不服,认为本人没有犯罪,而是公、检、法利用手中的权力在犯罪,江泽民在犯罪。并在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前提起上诉。上诉状由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受理。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电话通知律师,对孙金霞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一七年三月初,北京市怀柔区法轮功学员孙福义的案件被顺义区法院构陷到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

北京顺义区法院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一审诬判孙福义三年,孙福义一月初提交上诉状。孙福义案件的主审法官是刑一庭助理审判员王庆刚,可以通过总机找到此法官。王庆刚要求辩护律师刘律师提交辩护词,刘律师要求开庭审理,王法官认为一般情况下不开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8/28/上海、北京、辽宁3名检察院及中级法院官员遭恶报-4980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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