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李勇毅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书记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三日云南省媒体报道,原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委书记李勇毅遭恶报被查。
李勇毅,一九六五年十二月生。主要履历:历任共青团昆明市委副书记;二零零六年,任中共嵩明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县长;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任嵩明县委书记;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任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主任兼昆明市公务员局局长;二零一三年九月,任西双版纳州委常委、组织部长,后任云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二零二三年一月,任云南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期间,李勇毅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李勇毅任云南省嵩明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县长、县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五日明慧网报道,嵩明县中共县委、六一零积极追随江罗集团破坏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在全县范围内,包括县城、乡村和偏远山村,到处写上邪恶的标语。法轮功学员将邪恶标语涂去,写上“法轮大法好”的标语,又被其涂掉,重写上邪恶标语,并派人长期蹲坑抓人。并办强化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当时在洗脑班上不写所谓“三书”的法轮功学员毕金梅、姚树华,上班时被唤出办公室,推到车上就送去劳教,劳教回来后工资降了四级。
对被非法关在劳教所不能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郑从义,嵩明县中共不法人员想尽一切办法迫害,多次组织人到劳教所对郑从义施压。嵩明县委书记李勇毅说:“拿着××党的退休工资反对××党,……要断其老米钱。”“六一零”杨佳霖、赵云松扬言要加期一年,再不转化就送监狱判刑,长期关押。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网报道,嵩明县610头目李国雄在全县范围举办洗脑班,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仅二零零六年,因坚修大法被其送入劳教所及判刑的就有郑崇义、毕金芳、姚福贵、杨秀仙等几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六年元月五日,昆明市嵩明县水务局的二位在职职工、法轮功学员在单位上班时遭绑架,姚树华(男)被非法关押在禄丰大平坝劳教所;毕金梅(女)在昆明大板桥女子劳教所,劳教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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