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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吉林省梅河口市中共市委书记王爱明遭恶报被查

恶人姓名: 王爱明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书记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日吉林省媒体报道,原吉林省梅河口市委书记王爱明遭恶报被查。

王爱明,一九六四年九月生,吉林通化人。主要履历:二零零五年十月后,任集安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二零零七年十月任集安市委书记;二零一二年六月,任通化市委常委、秘书长;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任梅河口市委书记;二零二四年一月,吉林省政协常务委员。期间,王爱明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王爱明任吉林省梅河口市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二零一六年梅河口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情况如下:一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二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二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二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上午,梅河口市黑山头镇、红梅镇、山城镇几乎在同一时间由各镇主管公、检、法、司的副镇长带领司法所、派出所等人员同时出动,将黑山头镇的法轮功学员孙德福、红梅镇的魏殿云和谷丽云、山城镇的柳靖良和邵金枝夫妇劫持到梅河口市李茹乡和盛村“洪泰山庄”洗脑班。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梅河口市公安局和山城镇派出所的警察数人,开着警车到山城镇二龙村法轮功学员黄淑芬家,当时黄淑芬没在家。在警察的威胁和恐吓下,黄淑芬的丈夫说出妻子去了山城镇妹妹家,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警察抄了黄淑芬的家。然后,逼迫黄淑芬的丈夫带路,到山城镇黄淑香家,将黄淑芬姐妹俩绑架,并把黄淑香家的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影碟机、真相资料和两千多元现金等私人物品非法抢走。同样没有任何合法手续。

黄淑芬姐俩都是六十多岁,黄淑芬曾被梅河口市洗脑班迫害,多次被骚扰。在非法审讯时,警察打了黄淑香两个嘴巴并威胁恐吓姐妹俩,判三年以上徒刑。由于在梅河口市医院体检时,姐妹俩身体都不符合羁押条件,于半夜十一点多钟被放回家。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梅河口市兴华乡法轮功学杨华(杨绪华)、常红霞被绑架。二零一九年二月二日,梅河口市法轮功学员常红霞和杨华二人被构陷到检察院。二月三日,常红霞和杨华二人“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九日,梅河口市政法委、“610”、各街道、乡镇公安派出所人员统一行动,大面积绑架法轮功学员进当地洗脑班。当时已知被绑架和骚扰的有孙成显、孙德福、张春艳等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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