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刘星海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政法委副书记、伊春市法院院长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黑龙江媒体报道,原黑龙江省伊春市政法委副书记、伊春市法院院长刘星海遭恶报被查。
刘星海,男,一九六八年四月出生,其主要履历:曾任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二级高级法官;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任伊春市政法委副书记、伊春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候选人,后当选院长;二零二五年二月,任黑龙江省高级法院专职二级高级法官。期间,刘星海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刘星海任黑龙江省伊春市政法委副书记、伊春市法院院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部分事实:
◎伊春市法轮功学员李霜,女,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在北京机场出海关时被警方绑架,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伊春市友好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四日,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法轮功学员孙永杰在超市里收银,给别人找钱都是带字的真相币,被人恶意举报。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四日上午九点,孙永杰被非法抄家、绑架了。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一日,孙永杰在南岔县被非法批捕的。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法轮功学员李秀云女士于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被金林区警察绑架,在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被邪党法院冤判一年零十个月,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二二年七月九日下午,伊春市金林区法轮功学员张培训被绑架。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得知,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法轮功学员郭庆文被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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