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梁津华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书记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四川省媒体报道,原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委书记梁津华遭恶报被查。
梁津华,一九六七年三月生,四川南江人。主要履历: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一三年五月,历任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区委副书记、区长;二零一三年五月至二零二零年七月,历任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委书记,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恩阳区委书记;二零二零年七月至二零二五年,任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期间,梁津华追随中共迫害,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梁津华在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一三年五月任巴中市巴州区长、二零一三年五月至二零二零年七月任巴中市恩阳区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四川省成都市航天技工学校教师、大法弟子赵本勇,于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回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金山乡探亲,途经巴城,被巴州区“六一零”恶警绑架,并上诉到巴州区法院。在八月一日的非法庭审中,恶人以莫须有罪名,诬判赵本勇四年半徒刑。赵本勇不服此判决,上诉到巴中市中级法院。巴中中院违反宪法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规定,不按事实真相,仍诬判赵本勇四年徒刑。
◎二零一三年十月八日,巴州区九镇乡二村三组有人诬告本组法轮功学员赵刚先,恩阳区公安分局接到诬告后,派国保大队长周红兵(音)去抓人。当日下午,周红兵带着几个警察闯到巴州区九镇乡二村,找到二村村主任向光义,要他带路,向光义遂领着恶警闯入赵刚先的家,一边欺骗李月英老人说明天就放赵刚先回来,一边强行将赵刚先绑架走,并立即在第二天勾结恩阳区检察院对赵刚先下了非法逮捕令,企图对他非法判刑。赵刚先被非法关押在巴州区看守所。
◎巴州区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要大法弟子邓廷儒于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上午9时到巴州区法院参加非法庭审。检察院的起诉书中,列举的所谓“罪证” ,完全是“六一零” 、公安捏造,用“签了字就放回家” 的欺骗手段,在它们的“三书” 上签了字,就以此作为“供词” 。
◎巴州区优秀公务员法轮功学员彭华英,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四日再次突然遭江北开发区分局国保大队长文勇绑架。
◎巴中市巴州区国保大队恶警,于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三日,绑架了正在城区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叶桂华、苟菊芬、邓廷仈三人,并于六月十九日绑架了正在梁永镇老家务农的法轮功学员杨连宗。恶人非法抄了家。其它情况待查。
◎四川省巴中市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司法局、维稳办、国安等单位,又联合在巴州区恩阴镇燕飞村办洗脑班迫害大法弟子。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后,由恶警姜平、文勇等出面绑架了大法弟子周丽华、向焹文、代万利等进洗脑班。并扬言还要绑架更多中共有记录的法轮功学员进洗脑班。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轮功学员李玉兰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四日在恩阳区滇溪镇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漁溪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恩阳区国保大队,非法刑拘半个月,警察逼迫其家人写“保证书”后,于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李玉兰被放回家。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三日,巴中市恩阳区公安分局和渔溪派出所警察和居委会干部数人闯进居住在巴州镇西华街的法轮功学员杨学琼家(杨的原籍为渔溪人),十四日又闯进原籍为渔溪玌住巴州镇的法轮功学员陈述芳家,不但威胁强问:诉江状是谁写的,是谁交的,并借此非法搜查,抢走了这两家的所有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真相资料、平板电脑等物品。还叫他们到恩阳派出所去交待问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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