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王黎明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书记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山西省媒体报道,原山西省朔州市委政法委书记王黎明因严重违法被取消待遇,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王黎明,一九六三年三月出生,山西省原平市人。主要履历: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任忻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任繁峙县委副书记;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任保德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二零一零年三月至二零一一年四月,任保德县委副书记、县长;二零一一年四月至二零一六年五月,任洪洞县委书记;二零一六年五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任朔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三年五月,任忻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二零二五年六月:因严重违法被取消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王黎明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王黎明在二零一六年五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任朔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依法申请信息公开 法轮功学员张树勇被迫害致流离失所
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法轮功学员张树勇,由于依法申请中央电视台信息公开,于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晚上被朔州市怀仁县国保警察翻墙入室非法抓捕。之后,张树勇被迫流离失所,家人非常担心他的安危。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四日中央电视台报道一则新闻: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当日给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讲话中诽谤法轮功,画外音加入的内容至今未见于最高法院官网相应的报导中。此后,全国各地大小媒体对该则新闻引用报道,但却内容迥异。
身居山西朔州市怀仁县的法轮功学员张树勇等人看到此则新闻,依法要求中央电视台公开该则新闻报道内容依据的相关文件,并公开与此相关的录音录像及责任人名单。十六人联名要求中央电视台信息公开的《申请书》在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以邮寄的方式发往北京中央电视台所在地。
然而,张树勇等来的不是中央电视台的信息公开申请回复而是报复抓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张树勇被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张向东伙同当地警察闯入家中绑架,遭毒打等折磨,最终被迫害得身体软弱无力,四肢麻木,完全没有自己行动的能力,于四月三日凌晨一点左右“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一八年张树勇取保候审时间已超过一年的候审期,怀仁县国保却把构陷他的卷宗再次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又把卷宗送到法院。张树勇申请取保延期后,依法控告怀仁县国保警察的打击报复,报复他依法申请信息公开!朔州市中院予以立案,并定于六月十三日开庭,结果在开庭的前一天晚上绑架了张树勇。六月十三日张树勇的家属赶到朔州中院申请延期开庭,结果朔州法院根本就没有安排开庭。由此可见这是中共上下串通好的。十多天后恶警把他迫害得骨瘦如柴,不得已把他放回。但是,对他的迫害并没有消除,每天他家大门外都有警察轮流看着,使家人、亲戚出入不便。
二零一八年九月四日,怀仁市法院伙同公安局、检察院非法对张树勇进行开庭,打击报复信访人,使张树勇被迫流离失所,杳无音信。家人,特别是他母亲(即将八旬),非常担心他的安危。
◎朔州市怀仁县5位大法弟子到应县邮局寄送申诉信,由于查询不到妥投信息,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到邮局核实寄送情况,应县邮局伙同应县国保人员私拆公民信件,报复申诉人,把5位大法弟子绑架到应县公安局。国保队长寇桂玲等人分别讯问5人,5人从法律角度驳斥警察,正告他们才是犯罪,不配合其任何违法行为,从5位大法弟子的嘴里面,国保没有得到任何构陷的证据,强行把5人关押到应县拘留所,于七月三十一日,在家属和当事法轮功学员们的正念配合下,全部顺利回家。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下午,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六一零”指使国保、派出所五人,没穿警服,没出示任何证件,带着照相机骚扰法轮功学员冯三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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