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刘伦波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区长、巴南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二零二五年五月三十日重庆市媒体报道,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局长刘伦波遭恶报被查。
刘伦波,男,一九六九年一月生,重庆渝北人,其主要履历: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历任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绩效考评处处长、警务训练处处长、政治部副主任;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一年任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政委;二零二一年至二零二五年五月任重庆市巴南区副区长、巴南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刘伦波在任职期间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以下是刘伦波任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政委、局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部分事实:
◎从二零二零年八月至十二月,重庆市巴南鱼洞地区约有21名法轮功学员遭派出所警察的所谓“清零”骚扰,被逼在所谓“五书”上签字。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巴南区法轮功学员阳春容、朱宗兰在某小区一起阅读法轮功著作时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四月遭九龙坡区法院非法判刑,阳春容被非法判刑六年九个月,朱宗兰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巴南区法轮功学员曾女士因给世人讲真相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26小时。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巴南区七旬法轮功学员段在英女士因给路人讲法轮功真相被警察绑架,二零二四年九月十四日被重庆九龙坡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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