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许佩华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局长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消息指出,广西防城港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许佩华受贿一案。被告人许佩华被指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4176万余元。
许佩华,女,一九五六年出生,广东汕头澄海人。曾任广东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主要履历:一九九八年至二零一六年,许佩华利用其先后担任珠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卫生系统党工委书记、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市委副秘书长和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二零零零年至二零一四年,许佩华担任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公安分局副局长。期间,许佩华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以下是许佩华任珠海市政法委副书记、珠海香洲区公安局副局长,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部分事实:
◎珠海市法轮功学员金原,男,二零零一年初被珠海市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日,金原在家中被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被香洲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半。在广东阳江监狱,他遭受各种酷刑、长时间奴役和药物、打毒针等迫害,致使身体状况急剧恶化。二零二零年四月初,金原出狱回家时,已被迫害得全身溃烂,连头部都流黄水。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金原含冤离世,年仅63岁。
◎刘爱华,珠海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日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强迫做奴工长达十七个月后,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四年八月中旬,被当地“610”、司法机关转入广东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监狱给家属一张通知书,声称刘爱华患有原发性高血压3级、2型糖尿病、左侧甲状腺瘤、胆囊结石,并拒绝家属申请“保外就医”,要求刘爱华接受监狱的所谓药物治疗,但刘爱华的身体不但不见好转,还每况愈下。监狱又通知家属说要对刘爱华脖子上的肿瘤进行手术治疗,家属担心监狱给刘爱华的所谓药物治疗实际上是对其身体的药物迫害。
◎珠海市法轮功学员郑艾欣,女,知名画家,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拒绝所谓“转化”,被劳教所转押洗脑班、洗脑班再转押劳教所,连续洗脑迫害、关押近四年。之后,长年遭中共特务寸步不离、二十四小时电话监控,身心遭受巨大创伤,精神极度压抑,与病魔抗争多年后,于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离世。郑艾欣女士的母亲、珠海市法轮功学员杨焕英,共被绑架八次,非法劳教两次,洗脑班关押迫害六次,非法抄家四次,与家人聚少离多,中共多年的迫害给她的家人造成极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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