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龙光伟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院长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广东省媒体报道,广东省深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龙光伟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龙光伟,一九六二年四月出生,湖北武汉人。主要履历:一九九二年十二月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先后任深圳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二庭庭长;二零零二年四月至二零一一年,任南山区法院院长;二零一六年三月至二零二一年,任深圳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期间,龙光伟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龙光伟任深圳市南山区法院院长、深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龙光伟任南山区法院院长期间南山区部分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如下:
二零零三年,南山区法轮功学员程曦被非法判刑四年,刘喜峰被非法判刑十年,王晓东(刘喜峰的太太)被南山区看守所迫害致死。二零零四年,南山区法轮功学员王琦被非法判刑三年,李尉军被非法判刑十年,傅学英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五年,南山区法轮功学员廖启源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五年,南山区法轮功学员刘培珍被非法判刑八年,江波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八年,南山区法轮功学员薛爱梅被非法判刑四年,王进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一年,南山区法轮功学员聂勇被非法判刑四年。
◎龙光伟任深圳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期间深圳市部分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如下:
二零一七年,深圳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有:福田区法轮功学员杨树月被非法判刑七年,王淑玲被非法判刑四年三个月,曾和平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杨红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罗湖区法轮功学员熊文芳被非法判刑四年,黄濡红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南山区法轮功学员刘玉娥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九年,深圳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法轮功学员杨波、傅秀芳、张可辉、刘佩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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