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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天门市公安局副局长曾红波遭恶报被判刑

恶人姓名: 曾红波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局长

曾红波,男,湖北红安人,一九七一年九月出生,二零一四年五月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任天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当地媒体报道,曾红波被开除公职并被判刑。

以下是曾红波任天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部分事实,曾红波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四日,天门市拖市镇法轮功学员金琼娥在天门市南站被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天门市第一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八个月。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天门市法轮功学员王用玲、唐还香、陈还先、潘国强、倪培珍、胡新娥、刘运枝、朱望英、吴社军、程平等遭天门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天门市皂市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骚扰。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上午,天门市卢市镇北河村法轮功学员杨焕才遭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天门市拖市镇法轮功学员金琼娥在天门市黄潭镇向民众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警察绑架,于二零一八年五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3/23/湖北三名市级公安局副局长被查或被判刑-491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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