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杨洪波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书记、红河州州委书记、政府参事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云南省媒体报道,原云南省临沧市委书记、红河州州委书记、政府参事杨洪波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杨洪波,白族,一九六一年十一月生,出生地云南剑川。主要履历: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任中共临沧市委书记;二零一三年二月,任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委书记;二零一五年十月,任云南省发改委主任,直至二零二一年七月卸任。二零一八年,任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二零二一年八月,任云南省政府参事。期间,杨洪波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杨洪波任临沧市委书记、红河州州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四年上半年,红河州个旧市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抄家他。法轮功学员杨桂芳被红河州个旧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抄家,国保警察抢走现金一万多元,非法关押十五天;法轮功学员徐惠琼、高梦云、万惠芬被非法抄家,抢走MP3,大法书籍等。
◎在二零一四年六月底,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法轮功学员戴金兰被绑架。
◎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铁路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蒋长德、周吉华、许凤英、白美,在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非法庭审。
◎云南省临沧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对临沧市凤庆县法轮功学员诬判如下:李全七年,纪汉良三年缓刑三年,纪建萍三年缓刑五年,张顺英三年缓刑五年。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上午,云南省临沧市法轮功学员赵梅在单位被国保警察曹成兵大队长带恶警绑架、抄家。现赵梅被非法拘留在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三、十四日,临沧市国家安全局、市“六一零”、市政法委、市公安局与凤庆县“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国保大队联合行动,非法抓捕了多名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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