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刘佳晨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书记、市长
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云南消息,云南省昆明市市长刘佳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刘佳晨,五十多岁。主要履历:二零一六年开始,曾任中共云南省丽江市委副书记;二零一八年任省自然资源厅厅长等职;二零二一年至二零二五年,任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刘佳晨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刘佳晨任中共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原昆明医学院后勤职工、法轮功学员杨小明女士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被撬门入室的棕树营派出所警察绑架。杨小明由于坚持信仰屡遭中共迫害,被强制流产、离婚、开除公职,两次被非法劳教。杨小明在劳教所遭受多种酷刑折磨,眼睛被打残,于二零一二年底双目失明。就是这样一个双目失明的残疾人,于二零二三年二月仍然遭西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被非法判七年,勒索罚金两万元。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唐玉、李海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因给路人真相资料被东陆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多次殴打唐玉致她全身多处伤。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张舰文无视警察暴力行为,非法起诉两位法轮功学员,导致唐玉被非法判刑三年八个月;李海艳被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
◎昆明市76岁的法轮功学员安顺莲女士,因告诉一受伤青年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能帮助他痊愈,而在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被昆明市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一万元。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昆明市西山区法院第三次把对安顺莲在十二月四日在西山区法院第25号庭开庭的传票贴在其家门上,安顺莲坚持第三次拒绝出庭。西山区法院曾经于二零二四年四月十日、七月九日两次拟对安顺莲开庭,安顺莲都认为自己修炼真、善、忍没有错,更没有犯罪,所以两次都拒绝出庭。
◎二零二四年八月中旬,昆明法轮功学员欧学辉、周叙琳、小尧及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在昆明市晋宁区遭绑架,欧学辉、小尧及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均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周叙琳被非法取保候审,之后四人被构陷至西山区检察院。四人已经被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
◎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在昆明市公安局主导下,由昆明市西山区公安分局负责,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五华区国保大队、盘龙区国保大队、官渡区国保大队以及其辖下多个派出所倾巢出动警力,绑架法轮功学员,公安警察称此次绑架为“6.6专案”,非法抓捕了25名法轮功学员:李焕珍(80多岁)、尹琼英(87岁)、张家惠(82岁)、桂明珍(77岁)、郑翠兰(77岁)、李竹秀(73岁)、王玉兰(73岁)、刘翠仙(72岁)、夏存芬(71岁)、刘晓萍(67岁)、马玲(67岁)、张秀珍(65岁)、黄云匀(60多岁)、马燕(60多岁)、毕晟(男,61岁)、肖玉霞(60岁)、杨惠芳(56岁)、朱琴(50左右)(楚雄人,住梁源小区)、苏昆(50左右)、张晓丹(50左右)、管学恒(男,40多岁)、张稷(39岁)、周永珍(年龄待查)、苏姓学员、一名不知姓名的法轮功学员等25人。
目前九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的有:刘翠仙、刘晓萍、马玲、郑翠兰、朱永珍、李焕珍、杨惠芳、张秀珍,均为女学员。被非法关押在西山区看守送的有:毕晟(男)。二零二五年一月十日,西山区公安分局(棕树营派出所具体经办,经办警察:罗秀东)再次将刘翠仙等人的案件移送至西山区检察院,负责此案的检察官:邹程云(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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