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吴新村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检察长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山东消息,山东省泰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新村被以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之名被开除党籍,等待进一步处理。
吴新村,男,五十多岁,于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二二年十一月期间任山东省泰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新村任职期间,泰安市检察院对众多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构陷,使这些法轮功学员遭到非法判刑。作为安市检察院主要领导人之一,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以下是吴新村任泰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部分案例: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日,在泰山区检察院的构陷下,泰安市法轮功学员孙锦辉被泰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两个月、勒索罚金两万元。孙锦辉因给民众发送真相台历,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被泰山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在泰山区检察院的构陷下,泰安市法轮功学员、81岁的退休女教师马俊亭被泰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款三万元。马俊亭老人因向世人赠送法轮功真相年历、小册子遭人恶告,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被泰山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在泰山区检察院的构陷下,泰安市法轮功学员谢清玲、高方强遭泰山区法院视频非法庭审,后分别被非法判刑七年、五年。谢清玲、高方强等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在去给民众赠送真相年历的途中被警察拦截、绑架。
◎二零二一年九月,在泰山区检察院的构陷下,泰安市法轮功学员杨慧霞被泰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杨慧霞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到同修谢清玲家串门,被正在非法抄家的泰山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泰山区检察院的构陷下,泰安市法轮功学员李存国遭泰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并遭非法判刑五年半,被勒索罚款一万五千元。李存国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在家中被破门而入的警察绑架。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在泰山区检察院的构陷下,泰安市法轮功学员周敏遭泰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五年。周敏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家中被破门而入的泰山区公安分局和岱宗坊派出所的十几个警察绑架。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九日,在泰山区检察院的构陷下,时年74岁的泰安市法轮功学员赵圣文遭泰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四年缓期执行。赵圣文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被破门而入的泰山区公安分局十几个警察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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