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王德明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原副局长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六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媒体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德明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王德明,一九六四年七月生,广西全州人。主要履历:二零零九年,任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副区长兼防城区公安分局局长;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任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后任防城港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期间,王德明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王德明任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副局长、防城港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案例:
◎法轮功学员邓容芳,女,今年六十三岁,原广西防城港市港务局机电处工程师。二零二零年七月上旬,在广西南宁市,她被警察绑架,当时被劫回防城港市,非法拘留五天。二零二一年一月前后,她被关押到广西钦州关爱中心,二零二一年七月在钦州关爱中心电教室的临时法庭上,被以《刑法》300条破坏法律实施罪及两高解释非法判七年半徒刑,第二天就被转送到南宁女子监狱。
◎法轮功学员陈桂莲遭非法判刑:陈桂莲,女,广西防城港市港务局某学校教师。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陈桂莲因发放真相护身符被钦南区南珠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三月,时年68岁的陈桂莲遭钦州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罚金两万元。陈桂莲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曾三次被非法劳教,并曾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被防城港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自二零二零年十月以来,防城港市各级政法委、派出所、街道综治办、社区等相关人员陆续骚扰原有在册名单的法轮功学员,即执行上级的所谓骚扰行动,诱骗说这是最后一次上门,签了“保证书”就给除名,以后出行等不再受到任何影响,并拍照上报。对拒签“保证书”的就恐吓送“洗脑班”进行威胁。
几天后,市政法委官员亲自带上大批人马给部份已签名的学员假惺惺的送上“慰问金”,说不收还不行,说什么“关心”等词进行诱惑,最后还说以后有什么困难可以找他们。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局长刘志忠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七日湖南省媒体报道,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志忠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刘志忠,一九七一年七月出生,湖南岳阳楼区人。主要履历:曾任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路口派出所所长,岳阳市公安局君山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零二一年二月,任湘阴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后任岳阳市湘阴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刘志忠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刘志忠任湘阴县公安局局长、政委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日上午,湘阴县法轮功学员任慧如和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李伏奇被湘滨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日下午五点左右,任慧如、李伏奇被警察带到湘阴县刑侦大队采集个人信息:照像、采手指、脚趾纹,后又被拉到医院采血、做各项检查。李伏奇于当晚回家,任慧如则被警察劫持到湘阴县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至九月十二日回家。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政法委、公安局人员在二零二三年对该县法轮功学员进行一波又一波的上门骚扰。尤其是二零二三年三月中旬至五月下旬及八月以来,湘阴县政法委人员周令(女)、湘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胡建辉带着国保、派出所、社区、乡村镇等邪党单位人员,对全县法轮功学员进行多次上门骚扰,强制照像或偷拍。法轮功学员本着善念给他们讲真相,但他们根本不听。周令和胡建辉反复威胁:不准你们出去送法轮功真相资料、讲真相、不准发展对象。胡建辉还说:不准宣传真、善、忍。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9点半左右,59岁的法轮功学员郑西云在家里学法,被县城关派出所警察抄家、绑架,被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10天。同一时间,57岁的法轮功学员甘智慧在自家里被县乌龙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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