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郑子记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书记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八日消息指出,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福州市仓山区委书记郑子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郑子记,一九六八年一月出生,福建长乐人。主要履历: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一八年七月,任福建省闽清县委副书记;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任闽清县委副书记,被提名为县长候选人;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任福建省闽清县委副书记、县长;二零二一年五月至二零二三年十月,任福州市仓山区委书记兼福州新区仓山功能区党委书记。期间,郑子记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郑子记任福建省闽清县委副书记、福州市仓山区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闽清籍法轮功学员黄逸仙因生活所迫,为照顾孩子来到福州谋生。从二零一八年起,她每年都遭到户籍地政法委人员的骚扰。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因在福州台江文化宫讲真相,被洋中派出所绑架,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被闽清政法委劫持回当地,遭受强化洗脑迫害,绝食抗议后回家。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左右,闽清县阪东镇政法委书记黄开道带着朱惠娇、阪东派出所片警等三人,窜至她的工作单位福州华福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福物业管理处监控室,并且遭录音。一周后,工作单位所属的鼓楼水部派出所闽都社区片警林胄昆找到公司老板,施加压力要老板解雇黄逸仙遭拒。大约五天后,鼓东派出所观风亭社区、片警林修安打电话胁迫物业主任辞退她,黄逸仙被迫离开公司。
◎二零二零年,闽清政法委“六一零”人员多次电话骚扰居住在福州的法轮功学员翁美钗家人,家人不堪其扰。
◎福州市法轮功学员黄碧仙和翁美钗是表姐妹,两人都五十多岁。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下午,两人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工人文化宫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构陷,被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区分局洋中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翁美钗被拘留关押五天后回到家,其户籍所在地的闽清县政法委要翁美钗在空白的纸上签字,并扬言如不签字,强行押到闽清县关押十天。
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非法拘留黄碧仙,没有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在黄碧仙于十二月六日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期满后,警方不通知黄碧仙的家人,直接由黄碧仙户籍所在地的闽清县政法委、闽清县阪东镇政法委、阪东镇派出所劫持到闽清县阪东镇“金太阳养老院”内,派两个人日夜看守单独关押,非法拘禁,逼迫黄碧仙在放弃修炼的“保证书”上签字,和踩踏大法师父的画像。遭到黄碧仙的严词拒绝并以绝食抗议。
这些人恐吓黄碧仙说,要先关她十天看看她是否“转化”(背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如果她不“转化”的话,要判她三年。黄碧仙坚决不予配合。十二月十六日黄碧仙家人到闽清接黄碧仙,闽清政法委欲再次阻挠,其家人坚持不同意。黄碧仙于当天下午回到福州的家。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下午四点左右,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江滨社区片警林军,带着建新镇司法所陈亮、综治办及江滨社区等6人以关心“两牢释放人员”的名义上门骚扰福州市仓山区法轮功学员何鹏飞,何鹏飞正面告知他们:你们上门没有任何的法律文件,就是在骚扰、在迫害、在犯罪。并对他们进行讲真相和劝善,他们都静静听着,离开时,片警林军说:他们是例行公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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