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郑春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常委、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中国大陆来稿〗据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黑龙江消息,黑龙江省伊春市公安局中共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郑春被查。从表面上看,郑春是因涉嫌严重违法落马,实质上,他参与迫害法轮功遭到了恶报,而且这仅仅是开始,更大的报应将与他迫害法轮功的罪行相匹配。
郑春,男,一九六二年出生,二零零八年任伊春市公安局美溪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二年历任伊春市公安局常委、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等。
郑春善恶不辨,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对当地严重迫害法轮功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期间,当地迫害法轮功的部分事实如下:
一、伊春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
1、法轮功学员刘祥被迫害致死 老夫妻被长期迫害
2、法轮功学员王新春被残害致死
二、伊春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拘留案例
1、法轮功学员张淑琴被诬判三年四个月
二、伊春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拘留案例
1、法轮功学员张淑琴被诬判三年四个月
2、善良的李秀云被诬判一年十个月
3、七十岁的退休教师郭庆文被非法刑事拘留
4、法轮功学员孙德香、张淑琴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三、株连法轮功学员亲人的案例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伊春市法轮功学员陈桂秋因为讲大法真相救人,被伊春市红升派出所警察发现,意欲恶意构陷。因为找不到陈桂秋,警察们就去陈桂秋儿子和儿媳的工作单位大闹,制造恶劣影响,后又把她的儿子和儿媳带到派出所,并威胁他们如果不交出陈桂秋,就非法关押他们,还要把他们的工作一撸到底。儿子迫于邪恶的压力,找到了母亲并把母亲送进了派出所。
结语
法轮功学员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人,是按照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的修行者。迫害好人,天理难容;迫害修行者,罪大无边。那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都没有好下场,不管表面以什么形式遭到了恶报,实质上都是因为参与迫害法轮功而得到上天的责罚,而且仅仅是开始。如:
伊春市委原书记吴杰凯遭恶报,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伊春市政法委原书记李忠培遭恶报落马,被查;伊春市政府原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李伟东遭恶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伊春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邵连营遭恶报,被查;伊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尹志刚遭恶报,被记大过处分;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志伟、副主任李前龙、副主任李光等高官都被查、被捕……
其实,恶报降临时,还会殃及自己的亲人,例如:伊春市友好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森侦大队长仇志遭恶报,被判有期徒刑十七年;还殃及仇志的弟弟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被两次判缓刑;妹夫因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犯罪被判刑四年;大儿子因非法采矿、窝藏犯罪被判刑一年六个月;外甥因妨害公务犯罪被判刑一年六个月,等等。
在这天灭中共的特殊历史时刻,远离中共邪党并与其划清界限是远离恶报、保平安的有效办法;由于迫害法轮功,共产邪党已经走向穷途末路;共产邪党解体在即,现在已有四亿三千七百多万有识之士退出了中共的党团队等邪教组织,选择了希望与未来。为了自己及亲人,做出明智的选择吧,三退(退党退团退队)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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