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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河南省政法委书记刘满仓退休近七年后被查

恶人姓名: 刘满仓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主任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七日河南消息,河南省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河南已有三任政法委书记被查,其中吴天君二零一七年八月被判11年;甘荣坤因受贿1.66亿余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被判处无期徒刑。
刘满仓,河南西峡人,一九五五年十月出生。主要履历:一九九八年任中共河南省商丘市委副书记;二零零一年任商丘市市长;二零零三年任商丘市市委书记;二零零八年任河南省副省长;二零一二年八月,任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长;二零一三年二月任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一六年一月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至二零一八年一月卸任。期间,刘满仓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刘满仓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任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年轻力壮的法轮功学员杨中耿,在短短四天时间被活活迫害致死。

杨中耿,三十八岁,浙江省瑞安市马屿镇籍贯。一九九四年,十九岁的杨中耿到河南省三门峡市学做生意。一九九五年得法修炼,因其心性、为人,得到大家的认可,成为三门峡义务辅导站站长。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江泽民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大法后,杨中耿曾被山东乳山市警察绑架、关押,遭到非人酷刑折磨,被高压电棍电,被强行注射不明药物,在精神恍惚下被洗脑,后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二零零八年,三门峡灵宝市的几位法轮功学员被恶警绑架,杨中耿受到了牵连,三门峡灵宝市六一零为了找到杨中耿对其迫害,把他列为网上“通缉”人物,打印出他的照片,四处发放,寻找杨中耿的下落。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杨中耿用快件邮寄讲真相的手机时,被郑州市四个警察绑架,六月二十八日,杨中耿被恶警活活打死。

◎郑州市法轮功学员杨双菊,二零一三年五月六日晚九点多钟与另一法轮功学员到郑州市升龙小区内发放大法真相资料时被人恶告,当晚被建中街恶警非法抓走,第二天被强行送到当地二七区齐礼闫拘留所。两名法轮功学员当时都拒报名。杨双菊被冠以“法轮功甲”之名记录称呼。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后来报名,被以“赌博吸毒”等栽赃诬陷的罪名非法拘留,在五月十三日前,送郑州市第二看守所体检时,身体有病不合格,被家人领回。杨双菊被非法关押在第二看守所,二零一四年一月中旬被郑州市二七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

◎郑州法轮功学员孟巧莲、方秀珍、王玉珍、张彦辉、杜胜昔、连冬梅、李雅丰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三日在郑州市中原区的孟巧莲家中被绑架,据悉,是郑州市国保局安插10几个人跟踪蹲点4个月之久,设立专案迫害,参与迫害的单位有郑州市国保局、郑州市公安局丰产路分局、白庙警务区。五名法轮功学员李雅丰、张彦辉、孟巧莲、王玉珍和连冬梅被非法起诉。张彦辉二零一四年六月份在金水区法院开庭,被诬判七年半。

◎平顶山鲁山县法轮功学员刘东方被非法判刑九年。刘东方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被鲁山县铁路派出所警察伙同鲁山县国保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鲁山看守所,后被鲁山法院非法判刑九年,被劫持到河南新密监狱迫害。

◎二零一四年,中共河南当局加大了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庭审的力度。一至七月,有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庭审。六月五日,洛阳市偃师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闫巧菊、高苗鸽非法庭审,当局动用四十部警车及“六一零”、国保大队、防暴队、乡镇政府人员一百人左右,对法院外的人群进行非法录像、摄像、骚扰。闫巧菊后被非法判刑五年,高苗鸽被非法判刑三年。

◎ 二零一三年十月,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防范办公室(即“六一零办公室”)、区教体局、区委、区“反邪教协会”四家联合签发了“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发给该区一百零九所中小学、九十二所幼儿园的十二万零九百一十四名在校学生和家长,落款后注明要求签名上交。公开信内容诬蔑大法,毒害学生与家长。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金水区教体局七楼会议室举行金水区“防邪知识进校园”活动动员会。区防范办主任姬松洲作所谓动员报告,区教体局邪党书记李正具体提出要求,区反邪教协会理事长连三才再三强调布置。

◎河南省济源市法轮功学员王冬玲、常丽华、尹利波等十几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四年二月底遭绑架,被关押在济源看守所。其中王冬玲、常丽华、尹利波、李丙岭、小毛、王小环、周紫阳、吴振宇、李云花等九人遭非法批捕。济源市法院先后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九月九日两次对九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王冬玲被非法判刑五年、李丙岺四年、常丽华三年半、尹利波三年、周紫阳两年。四位法轮功学员随即上诉到中级法院,要求撤销诬判。然而,中级法院暗箱操作,在律师没到庭的情况下,非法维持原判。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王冬玲、李丙岺、常丽华、尹利波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新乡监狱。

◎程坤:男,三十八岁,河南省焦作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程坤因控告江泽民被绑架,非法关押在焦作市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六月二日下午,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开庭,非法审判焦作市法轮功学员程坤。检察院在诉状中明目张胆的提出程坤起诉江泽民和家中存有大法书籍,即是“触犯了《刑法》第三百条。”本地律师做了无罪辩护,但程坤仍被冤判有期徒刑三年。

◎焦作市法轮功学员王俊英:女,四十九岁。焦作市公安局中站区公安分局警察以起诉江泽民为由,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三日,闯入王俊英家中,对其非法抄家,并将刚刚出狱不久的王俊英绑架,非法关押在焦作市看守所。后王俊英被冤判三年。

◎庞银凤:女,六十七岁,焦作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因起诉江泽民被非法关押,后被非法判刑三年。

◎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徐遂江、卢松林,二零一五年五月份被冤判三年、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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