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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市岚皋县前县长杨义龙遭恶报被查

恶人姓名: 杨义龙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前县长

二零二四年六月七日消息,陕西安康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前岚皋县县长杨义龙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杨义龙,一九六五年八月出生,陕西旬阳人。其主要履历: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二一年,分别任陕西省岚皋县政府副县长、县长;二零二一年七月,任陕西省安康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期间,杨义龙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杨义龙任陕西省岚皋县政府副县长、县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十日清晨,安康市汉滨区国保大队派赵思林、邓涛、青年司机王某和一名年轻女警察第七次非法闯入岚皋县法轮功学员阚光英家,三男一女警察非法在阚光英家及商店抄查,抢走《转法轮》、《经文》、《洪吟》、《洪吟二》等法轮功书籍各一本,还有二百多元真相币以及多份“真相护身符”。并第三次把阚光英绑架到汉滨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开始,阚光英的丈夫找了几天,一直得不到阚光英的消息,直到“五一”放假上班后,于五月四日才到汉滨区国保大队要人,被敲诈勒索一千元,并没有出示任何收据或发票。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三日,阚光英女士向最高检察院、法院邮寄了控告书,请求对被控告人江泽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阚光英在控告书中说,“十六年的残酷迫害,我长期被监视居住、监控电话,先后被七次抄家、三次拘留、劳教两年和判刑四年。期间在看守所被脱光衣服搜身后光着身子下蹲,公开的辱骂和刑讯逼供;在劳教所和监狱迫害更为严重,受尽了难以用语言叙述和形容的惨无人道的辱骂、殴打、各种酷刑折磨以及长时间的体力劳动和各种精神伤害……”

◎二零一六年六月三日,法轮功学员陈军因邮寄真相信,被安康市汉滨区公安分局绑架构陷,他被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一万元,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七日回家。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在讲真相时,他被安康市岚皋县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十五日;此后一直被跟踪(后来才知道,据岚皋公安局公然扬言这已是第十次跟踪才下手的)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绑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8/20/迫害法轮功-中共610、警察及各级官员遭恶报-4810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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