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王青西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主席
二零二四年八月四日广东省媒体报道,广东省韶关市政协主席王青西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王青西,一九六二年四月出生,广东南雄人。主要履历:二零零七年,任韶关市秘书长;二零一三年,任韶关市副市长;二零一六年七月,他任韶关市委常委,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韶关市政协党组书记,二零一七年一月任韶关市政协主席。期间,王青西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王青西任广东省副市长、市委常委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广东韶关人民医院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叶秀萍,六十一岁,被国安从家劫持,非法关押在广东韶关市看守所,不给家属见面。
◎法轮功学员徐桂琴,于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被韶关市浈江区国保非法从家中劫持并抄家,也不给家属见面。刚开始是关在广东韶关市看守所,后说要判刑。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毛足娣与李云被广东韶关公安局曲江国保以诬告为由非法行政拘留十五日。法轮功学员李云被转为刑事拘留继续关押,理由是帮助其他法轮功学员邮递诉江快件。
◎广东韶关法轮功学员蔡青,男,三十四岁,在外企工作。蔡青于二零一五年年六月底向最高检实名控告江泽民迫害其母亲、法轮功学员戚莉的实情,控告状当时已妥投。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上午,四名国保警察,其中的警察是拿着现场才填写的所谓传唤证,对蔡青居所非法搜查,将戚莉、蔡青母子被带至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办案中心分开做讯问笔录。警察让蔡青对传唤证、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备书文签字、按了手印,并以“寻衅滋事”对她非法行政拘留十天,当晚劫持至韶关市拘留所。但戚莉坚持不在传唤证上签字、按手印,当天回到家。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晚,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法轮功学员付赤英、陈雪清,在自己家中被韶关曲江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恶警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韶关市第一看守所(韶关市西郊芙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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