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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于涛遭恶报被查

恶人姓名: 于涛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常务副局长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七日】据二零二四年七月九日黑龙江省消息,哈尔滨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于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于涛,男,一九六二年六月出生,哈尔滨市哈尔滨人。二零零四年七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局长;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二年一月历任哈尔滨市公安局邪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等职;二零二二年一月被免职。
于涛长期在哈尔滨公安系统任要职,对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遭受的严重迫害,负有领导责任。其部分迫害案例如下:

一、在担任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局长期间(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八日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迫害法轮功的部分事实:

(一)八名呼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1、法轮功学员于怀才被虐杀
2、法轮功学员李敏被残害致死
3、法轮功学员张桂云含冤离世
4、被迫害致死的呼兰区法轮功学员现在最少还有五人:

◎薛敬业:男,三十四岁,二零零八年冬被迫害致死;

◎倪淑芝:女,六十岁,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九日含冤离世;

◎杨伟华:男,二十九岁,二零零七年被迫害致死;

◎郑金波:女,四十九岁,二零零六年被迫害致死;

◎刘桂琴,女,七十三岁,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迫害致死。

(二)迫害呼兰区法轮功学员案例

1、残疾警察金成山追求做好人历经磨难
2、残疾女崔鑫不放弃做好人被非法重判
3、呼兰区法轮功学员遭遇非法劳教案例
4、诬判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例如:

◎李文杰:女,二零一零年被绑架并诬判十一年徒刑;

◎王晓君:男,四十六岁,二零零九年被绑架并诬判五年徒刑;

◎金成山:男,五十一岁,二零零六年被绑架并诬判五年徒刑;

◎焦晓华:女,四十九岁,二零零六年被绑架并诬判三年徒刑;

◎李德才:男,三十八岁,二零零六年被绑架并诬判二年徒刑;

◎李敏:男,五十一岁,二零零五年被绑架并诬判八年徒刑;

◎杜秀珍:女,五十一岁,二零零五年被绑架并诬判八年徒刑;

◎华守波:男,四十岁, 二零零四年被绑架并诬判三年徒刑。

二、在担任哈尔滨市公安局邪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二年一月)迫害法轮功的部份事实:

(一)大批法轮功学员因不放弃做好人被诬判,例如:

1、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依兰县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重刑
宋玉芝:女,六十五岁, 被非法判刑十年, 处罚金六万五千元,
施凤香:女,五十四岁, 被非法判刑九年, 处罚金六万元,
施凤兰:女,五十九岁, 被非法判刑八年, 处罚金五万五千元,
王云杰:男,五十六岁, 被非法判刑七年, 处罚金五万元,
周 研:女,四十六岁, 被非法判刑六年, 处罚金四万元,
邓术梅:女、六十三岁, 被非法判刑六年, 处罚金四万元,
宋孔华:男,五十八岁, 被非法判刑五年, 处罚金三万元,
武桂芹:女,五十三岁, 被非法判刑五年, 处罚金三万元,
卜宝玲:女,七十岁, 被非法判刑五年, 处罚金三万元,
夏桂华:女,五十七岁, 被非法判刑四年, 处罚金两万元,
唐立飞:男,四十八岁, 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姚怀英:女,四十五岁, 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康艳玲:女,六十五岁, 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庞秀贤:不详(因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
薛宏亮(未修炼法轮功):男,三十九岁,被非法判刑三年,处罚金一万元。

2、二零一九年一月至五月份,被非法判刑的部分法轮功学员:

双城区赵兴有:七十九岁,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双城区史桂芝:七十七岁,被非法判刑四年;
巴彦县武桂芝;七十三岁,被非法判刑八年;
道外区宫文义:被非法判刑九年;
哈尔滨邹淑莲:被非法判刑四年;
哈尔滨蔡伟华:被非法判刑七年;
道里区李桂贤:七十岁,被非法判刑三年;
延寿县罗彩森: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道外区林国丰;被非法判刑五年;
哈市轴承厂赵林:七十岁,被非法判刑六年。

还有: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双城区联兴乡五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

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对双城区联兴乡五名法轮功学员及一名法轮功学员家属非法开庭审判,贺立英被非法判刑两年,夏元圃和崔宝莲被非法判刑一年四个月,耿诚实(法轮功学员郭玉荣的公爹,未修炼法轮功)宫玉彬和孙桂珍(法轮功学员郭玉荣的婆婆)被非法判一年六个月。

3、二零一三年至少有三十一位哈尔滨法轮功学员被诬判,他们是:

王秋霞,五十七岁,被非法判刑八年;
刘桂英,被非法判刑五年;
赵彩虹,被非法判刑四年;
谭玉蕊,三十九岁,被非法判刑十年;
谭桂英,被非法判刑六年;
陈坤 ,被非法判刑四年;
谢金德,被非法判刑五年;
蔡淑霞,被非法判刑三年;
赵兰 , 被非法判刑三年;
费淑芹,被非法判刑十三年;
莫志奎、张惠娟,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左振岐、吕凤云,被非法判刑六年;
孙文富、张金库、陈艳、刘凤成、孟凡影、段淑妍,均被非法判刑五年;
姜连英、徐峰、李大朋,被分别非法判刑三年。

呼兰区法轮功学员张庆生被诬判七年、武丽君被诬判四年半;
南岗区法轮功学员宋英杰、赵喜东、向晓燕分别被诬判八年、四年、三年;
道外区法轮功学员赵金香、赵云霞被诬判四年;
平房区法轮功学员李晓霞被偷偷诬判三年。

(二)群体绑架恶性案例频发,例如:

1、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哈尔滨有八十七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哈尔滨各市区县、大庆市有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据不完全统计,哈尔滨地区有八十七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这次绑架是黑龙江省公检法司部门蓄谋已久的阴谋,警察拿着名单到法轮功学员家实施绑架。

2、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十日两天,双城区四十九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一七年十月,哈尔滨当局以所谓“开十九大维稳”及起诉江泽民为借口,绑架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其中,十月九日、十日两天,双城区四十九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3、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阿城区十五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上午,哈尔滨市公安局、阿城公安局特意开会,部署抓捕法轮功学员,下午就开始行动,为了不引人注目,调集六十辆私家车,谎称抓贪官,由当地警察带领,怕走漏风声,开完会,就不让警察回家了。参与绑架的警察都身着便衣,看不到警车,事后也没有非法拘留证等等。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史铁军、孟凡玲、李鹏、李晓微、张广利、张艳华、潘芳、张春郁、杜秀艳、张革、冯艳涛、曹妍、吕海彦、王艳秋、王忠荣。

(三)不惜动用各种警力资源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例如:

哈尔滨市双城区法轮功学员李双凤,女,四十七岁,未婚。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二日晚六点半左右,李双凤在哈尔滨市江北新新怡园小区租住的楼房,被黑龙江省公安厅、哈尔滨公安局道里分局、正阳河派出所合谋绑架。在这之前,道里分局国保大队便衣警察已经跟踪了李双凤十多天,一同被绑架的还有法轮功学员占捷(女)。

与此同时,和李双凤一起学过法的一位老头、两位老太太,都是六、七十岁的老人,也被绑架。第二天,李双凤在哈尔滨市阿城的姐家也被查抄。李双凤九十多岁的老父亲卧病在床,连惊带吓,没几天就带着对女儿的担忧和牵挂去世了。

黑龙江省公安厅、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公安分局的警察多次对李双凤进行非法审讯、恐吓、威胁、逼供。李双凤是一名中国社会最底层没有见过大场面的普通老百姓,每次提审都吓得她面色苍白,心理受到极大伤害。李双凤被行政拘留十五天,又转为刑事拘留,后被诬判三年。法轮功学员占捷被非法通缉,在被迫流离失所期间离世。

于涛是哈尔滨迫害法轮功的一线打手,他的落马实属必然,也仅仅是他遭遇恶报的开始,而真正的恶报,将与他迫害法轮功的罪行相匹配,因果循环,毫厘不爽;但事实是有的人恐怕连因果循环的机会都没有了。法轮功是佛法修炼,迫害佛弟子罪大无边,无法偿还!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恶报还没有降临到头上之人,赶快悔过、停止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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