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陈洪生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书记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七月五日】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黑龙江消息,原黑河市政法委书记、政协主席陈洪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陈洪生的落马,表面上看是由于他贪腐等原因,实质上是他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而种下的恶因、结的恶果。而且,涉嫌违法被查仅仅是恶报的开始,最终的恶报将与他迫害法轮功的罪行相匹配,天惩毫厘不爽!
陈洪生,男,汉族,一九六三年三月出生,辽宁沈阳人。一九八八年八月参加工作。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九年一月,历任:黑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政法工委书记;二零一九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历任:黑河市政法委书记、政协主席、黑龙江省政协常务委员。
陈洪生在任黑河市政法委书记期间,积极迫害法轮功,对当地明显加重的迫害形势负有领导责任。其迫害部分案例如下:
一、黑河市孙吴县法轮功学员杨立华被迫害致死
二、黑河市法轮功学员不断被诬判
1、法轮功学员陈松艳被诬判七年六个月
2、法轮功学员马义涛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
3、法轮功学员王洪霞被诬判六年
4、法轮功学员王乐英被诬判十个月
5、法轮功学员车国红被诬判两年
6、被黑河市法院诬判的法轮功学员还有:
◎北安市法轮功学员刘海康,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二日被诬判四年;
◎孙吴县法轮功学员杨立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诬判三年;
◎孙吴县法轮功学员曲永霞,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诬判四年;
◎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六位法轮功学员,诬判情况:
鲁凤贤一年半(勒索罚金四千元),杨秀丽一年,朱秀明、高丁莲、刘春兰、张宪臣(勒索罚金三千元)都被诬判一年零一个月。
三、制造绑架十六名法轮功学员的恶性案例
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黑河市爱辉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吴文汉、汪洋带领十多个警察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鲁凤贤在黑河市的住所,将她及正在做客的十六名法轮功学员绑架。
法轮功学员张宪臣与他七十九岁的老母亲被绑架到当地派出所“四所”遭非法审讯。张宪臣遭审讯一天一夜后放回家。张宪臣的妻子曹振香当天被绑架到另一派出所至半夜放回。黑河国保大队对张宪臣全家多次上门骚扰或电话恐吓,并于六月下旬勒索曹振香一万元,但仍不罢休,于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将曹振香再次绑架,非法拘留十天。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六位被黑河市爱辉区法院诬判:鲁凤贤一年半(勒索罚金四千元),杨秀丽一年,朱秀明、高丁莲、刘春兰、张宪臣(勒索罚金三千元)均被诬判一年零一个月。
此次恶性绑架案件是黑河市爱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杨英(主管迫害法轮功)、国保大队吴文汉、汪洋具体策划、实施并恶意构陷。
四、黑河市政法委直接迫害法轮功学员
1、黑河市爱辉区政法委诽谤法轮功的恶行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黑河市爱辉区政法委在“爱辉发布”微信平台上发布文章,诽谤大法和神韵晚会。“爱辉发布”由黑河市爱辉区政府办公室承办,旨在毫无底线的捏造、散布谎言,毒害众生。
2、黑河市政法委、610人员持续骚扰本地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零年六月起,黑河市政法委、610人员通过社区、派出所到各家搞所谓清零,强迫法轮功学员签字。十一月起骚扰有工作的法轮功学员,以取消单位年底荣誉、办洗脑班等威胁给单位施压,单位对法轮功学员施压强迫签字,骚扰法轮功学员家属,恐吓子女、亲属,以影响子孙上学、影响本身提职等说辞,逼迫家人代签。如: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开始,黑河市爱辉区政法委、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上门骚扰,电话骚扰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让法轮功学员写不炼功的保证;让子女代写不炼功的保证,问子女法轮功学员居住地和联系方式,问子女的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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