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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汉武被处分

恶人姓名: 王汉武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党组书记、检察长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七日大陆消息,原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汉武被邪党内处分。

王汉武,蒙古族,一九五七年二月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库伦旗人。主要履历:一九九九年四月至二零零二年五月,任通辽市公安局副局长兼科尔沁区公安局局长;二零零二年五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通辽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期间,王汉武追随迫害,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份事实:

◎张德忠、张建龙、孟呼伦、陈玉勤,霍林郭勒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进京上访,为大法说一句公道话,在通辽火车站下车时被绑架,晚上被非法关押到铁路看守所。

◎田福金,原是通辽市皮件厂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全家六口人均遭迫害。田福金先后被非法关押近七年。

妻子刘秀荣,被非法关押二次、非法劳教二年,又被非法判刑四年;大女儿田芳,曾经被绑架到洗脑班一次,被非法关押四次、被非法劳教两年,被非法判刑四年;二女儿田心,被非法关押两次,被非法劳教二次;三女儿田苗,被劫持到洗脑班一次,被非法关押四次,被非法判刑六年;儿子田双江,被非法关押两次,被非法判刑三年。

◎唐丽文,通辽市法轮功学员。六次被非法关押,其中二次被非法劳教,二次被非法判刑。

◎赵淑云,原通辽市金融系统法轮功学员。曾六次被非法关进看守所、洗脑班、派出所,总计八个月的时间;被非法劳教三次,长达八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8/31/参与迫害法轮功-内蒙古又有十名公检法司官员遭恶报-4647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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