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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吉林省延吉市法院院长蔡松男被判处四年半徒刑

恶人姓名: 蔡松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院长

二零一九年八月,原吉林省延吉市法院院长蔡松男,因违法被长春中院判处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蔡松男,朝鲜族,吉林汪清人,一九六四年二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零二年五月,任龙井市法院院长;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八月,任延吉市人民法院院长;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任图们铁路运输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任延吉市人民法院院长期间,蔡松男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实如下:

◎李虎哲,男,延吉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十月八日因讲真相遭人恶告,被新兴派出所和北山派出所九名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延吉市看守所,约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二零一三年八月底得知,延吉市法轮功学员芮克荣被延吉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芮克荣提出上诉未果,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被劫持到长春女子监狱。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延边州法轮功学员泰浩、刘春立、朴文哲等人被当地中共警察绑架、构陷,被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操控公检法非法判刑,于二零一三年五月底被送到吉林监狱继续迫害。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和龙市法轮功学员刘喜、刘秀香夫妇及另一名法轮功学员高长锁,被和龙市公安局福洞派出所警察非法拘捕到和龙市看守所。七月二十九日,刘喜、刘秀香二人非法判处劳教一年,高长锁劳教两年。

◎二零一一年三月四日,延吉法轮功学员郎艳梅、李永洁被送往长春黑嘴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延吉法轮功学员郎艳梅,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本应关押到期时,再次被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与延边当地“610”相互勾结批捕,再次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强行劫持到监狱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五日,吉林省延吉市大法弟子李龙被延吉市国保大队恶警绑架迫害,经历了残酷的刑讯逼供、非法关押,并将所谓“材料”送至延吉市检察院。李龙吉七十七岁的老父亲,为营救儿子,四处奔波,却状告无门,于二零一零年一月二日含冤离世。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7/30/参与迫害法轮功-吉林省又有十名官员遭恶报-463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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