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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延庆区政协副主席陈桂芬遭恶报获刑十年半

恶人姓名: 陈桂芬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区长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市延庆区政协副主席陈桂芬二零二三年三月被查落马。近日获悉,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陈桂芬以受贿罪被判刑十年六个月,被罚款人民币五十万。
陈桂芬在任职期间追随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尤其是她在担任延庆区政府副区长(康庄镇书记)期间,辖区内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数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延庆区法轮功学员王连义含冤离世。陈桂芬作为当地主要主政官员,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最终遭恶报,罪有应得。

陈桂芬,女,汉族,一九七零年七月生,北京延庆人,其主要履历:曾任北京市延庆区政协副主席,香水园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百泉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康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二零一六年二月任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党委书记,二零一九年五月任北京市延庆区副区长、康庄镇党委书记。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5/27/北京延庆区政协副主席陈桂芬遭恶报获刑十年半-478017.html
2023年3月,原北京市延庆区政府副区长/康庄镇党委书记陈桂芬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陈桂芬,女,汉族,1970年7月生,北京延庆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北京市延庆区政协副主席、香水园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百泉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康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其主要履历:2016年2月,任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党委书记;2019年5月,任北京市延庆区政府副区长、康庄镇党委书记。

其担任康庄镇书记期间发生多起迫害,涉及迫害王金兰和刘学萍、王春英、封淑美等人,作为当地主要主政官员,对当地发生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事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遭迫害的部份案例如下:

◎法轮功学员陈仲莲和王金兰、刘学萍是于2017年9月15日同一天被绑架。北京延庆法院于2018年5月份对三位修炼真善忍的老年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陈仲莲3年半、王金兰2年半、刘学萍1年。

◎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小王庄村法轮功学员王春英、封淑美,在2017年4月29日晚,到南曹营村粘贴不干胶真善忍好,被恶人举报被警察带走并且还抄了家。其中,王春英被送进马房洗脑班,封淑美被送到北京市海淀看守所拘留,回家后又被康庄610人员劫持到洗脑班迫害三天。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5/3/又有6名北京政法系统等官员被查、判刑-459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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