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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浙江省海盐县公安局副局长郑高行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半

恶人姓名: 郑高行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局长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浙江省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局长郑高行涉嫌严重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郑高行,男,汉族,一九七一年二月出生,浙江省海盐市人。主要履历:二零零九年九月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任海盐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二零年四月,任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郑高行任职海盐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的二零一三年,海盐县公安局借口办理第三代身份证,采集法轮功学员的指印、掌纹、唾液。其实是为了建立县内法轮功学员的身份信息库,已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诱骗要求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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