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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迫害法轮功者遭恶报实例

恶人姓名: 彭卫国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院长

彭卫国,原桂林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被移送司法机关,政务撤职,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2/27/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迫害法轮功者遭恶报实例-4571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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