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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二级高级法官祝聪接受审查调查

恶人姓名: 祝聪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二级高级法官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九日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二级高级法官祝聪接受审查调查。

祝聪,一九六二年七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立案庭庭长;二零零八年三月至二零零九年九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二零零九年九月至二零一二年一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二零一二年一月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二零一三年六月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二零二一年三月至今,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二级高级法官。

在祝聪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立案庭庭长、立案第二庭庭长、立案第一庭庭长期间,该地区发生多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买玉龙、罗春宪、张瑞玲、李梦春、崔向东等人。

◎法轮功学员买玉龙,一九四七年出生,是新疆乌鲁木齐铁路局乌西车辆段退休干部。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买玉龙在乘火车途中,乘警开包检查时、查出有大法书籍,随后被奎屯铁路公安分处非法扣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七日,被新疆奎屯市公安局恶警报到邪恶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买玉龙作出伊州劳审字[二零零五年]第257号劳动教养决定书,非法决定对买玉龙劳动教养一年,从二零零五年十月二日起至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止。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五日前后,新疆工学院教授、大法弟子罗春宪被绑架后,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对罗春宪非法判刑四年,由于罗春宪已是七十一岁高龄老人,监狱拒绝接收罗春宪。

祝聪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立案庭庭长、立案第二庭庭长、立案第一庭庭长,在此任职期间对上述迫害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2/18/参与迫害法轮功-13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官员遭恶报-456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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