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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市公安局、检察院人员遭恶报实例

恶人姓名: 谢显明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广西报道)广西钦州市位于广西南部沿海、北部湾北岸,辖钦南区、钦北区、灵山县、浦北县。钦州市“610”、公安、检察院、法院积极追随江泽民政治团伙,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劳教、诬判、酷刑等手段,导致五人被迫害致死、至少七人被诬判、二十一人遭劳教迫害。
另外,广西各地和钦州市本地很多法轮功学员被中共人员劫持到广西钦州市“关爱中心”洗脑迫害。所谓“关爱中心”,位于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S312省道路边,其名曰“关爱中心”,实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攻坚洗脑中心,广西各地洗脑班将无法“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送到那里加强迫害。

在该洗脑班里,用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房间墙壁与厕所采用防撞设计、安装数码防护门、设三张床,迫害人员住两边,法轮功学员被包夹住中间,迫害人员用整天整夜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不让吃饭、罚坐等流氓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法轮功真、善、忍信仰,邪恶至极。

善恶有报是天理,只论来早与来迟,现在这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正在不断地遭报应。

一、迫害者遭恶报情况

以下均为参与谋划、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周武,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原政委,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被查。周武历任钦州市钦北区公安分局局长、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钦州市公安局正处级侦察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政委。周武是钦州市二零零零年绑架九名法轮功学员特大迫害案例指挥头目。

▼苏能帅,男,一九六三年八月出生,汉族,广西合浦人,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以涉黑涉恶团伙充当“保护伞”、滥用特权或职权、涉嫌受贿等罪名于二零二零年六月被双开。其历任钦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干部、支队长,钦州市灵山县公安局局长,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东刚,男,一九七一年十月出生,汉族,广西钦州人,钦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二零二一年九月被灵山县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逮捕。其历任钦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秘科科长、支队长,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政委,浦北县公安局局长,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

▼徐光荣,男,一九五九年十一月生,汉族,广西平南人,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退休后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被查。其历任钦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副支队长、钦州市公安局警卫科科长、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政委、浦北县公安局局长、灵山县公安局局长、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

▼谢显明,男,一九七零年九月出生,苗族,广西资源人,钦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二零二零年三月被双开。其历任钦州市公安局水东派出所副所长、钦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

▼林俊,男,壮族,一九七二年十月出生,广西宾阳人,钦州市检察院检察长,二零二一年十月被双开,二零二二年二月在广西来宾市中级法院被控受贿受审。其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处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副巡视员,钦州市检察院检察长。

▼罗汉佳,男,汉族,一九六零年七月出生,广西陆川县人,钦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二零二一年三月被双开。其历任灵山县检察院检察长、钦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陆立泉,男,钦州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二零一九年九月被双开。

二、钦州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部份案例

◎廖大武,钦州市法轮功学员,房地产经纪人,因帮助李锦河的丈夫申请会见被绑架的妻子,二零一八年七月遭到绑架,并被迫害致死: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钦州市“610”主任陆海琼设陷阱诱骗李锦河的丈夫和廖大武去钦北区国保大队见大队长林其良,同时预先安排钦州市公安局×教犯罪侦察支队副支队长冯标光在场,绑架廖大武及李锦河的丈夫、抄查廖大武的办公室,把他们送看守所迫害。廖大武被钦州市钦北区公安局、钦北区检察院构陷到钦州市钦北区法院,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被诬判两年。在钦州市看守所迫害八个月后,廖大武出现严重的疾病——贲门癌并腹腔淋巴结、左锁骨淋巴结转移、胸积液、肺部感染,钦州市“610”、公安及法院互相勾结不仅不给治疗,还隐瞒廖大武病状,打破短期服刑看守所惯例,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强行将廖大武送到广西北海监狱继续迫害。家属呼吁钦州市“610”及北海监狱放人出来治疗被置之不理,二零一九年七月北海监狱把廖大武档案转到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广西黎塘监狱,把人送到广西新康监狱医院治疗,因为延误治疗近半年导致廖大武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在痛苦中离世。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钦州市政法委、钦州市“610”、钦州市公安局、钦州市钦北区公安分局、钦北区大直镇派出所合谋绑架了陈上祥、禤德琼、黄仁成、陈永齐、禤德辉、庞日芳(女)、龙兴秀(女)、禤雪妹(女)、江元东九名法轮功学员,导致五人遭非法判刑:陈上祥(三年半)、陈永齐(三年半)、禤德辉(二年)、庞日芳(三年)、龙兴秀(一年半);禤雪妹被非法劳教一年半;江元东被非法刑事拘留二十五天;更导致禤德琼、黄仁成、陈永齐三人被迫害致死:

◎禤德琼,广西钦州市大直镇那桃村桃珠村村民,二零零零年十二月遭绑架,二零零一年四月在钦州市第二看守所被恶警迫害致死,时年仅四十岁。

◎黄仁成,男,广西钦州市大直街个体客运司机,因发放法轮功真相传单,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七日被绑架,关押在钦州市第二看守所,二零零一年六月在看守所被恶警刑讯逼供电击致死,时年仅三十五岁。

◎陈永齐,男,广西钦州市大直街市民,二零零零年十二月遭绑架,后被诬判三年半,先后在北海监狱、黎塘监狱遭迫害,多次被恶警电击、暴打,造成严重内伤,身体非常健康壮实的陈永齐出狱时已经被摧残成骨瘦如柴。出狱后警察仍不断上门骚扰、恐吓,导致陈永齐内伤发作、肝与肾溃烂,于二零零七年六月含冤离世,时年仅四十九岁。

◎杨家业,男,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法轮功学员,原患骨椎癌,修炼法轮功后得以康复。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杨家业在大街上播放法轮大法音乐,遭灵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梁永深、教导员方道扬绑架,第二天直接送劳教迫害二年,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八日在广西第一劳教所四大队被迫害致死,时年仅四十一岁。

◎黄圆然,女,广西南宁民族师范学校美术教师,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遭劳教迫害,二零零一年劳教迫害期满出狱后一直流离失所。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黄圆然被灵山县警察绑架,遭摧残致身体极度虚弱,后机智走脱,辗转逃亡到广州,终因体力不支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在广州含冤离世,时年仅四十多岁。

◎杨珍,女,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到北京为法轮功上访时被绑架,在灵山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被强行打掉胎儿后,被劫持到广西第一劳教所女子大队迫害,因而导致杨珍下身大出血和极度虚弱,劳教所不给保外就医和休息。

◎蒙桂,女,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法轮功学员,被劳教迫害三次共九年,原来健壮体格的蒙桂被折磨致消瘦了几圈、几乎走不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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