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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黄建华、周建平遭恶报被查

恶人姓名: 黄建华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院长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四日消息,江西省抚州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建平被“双开”,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依法审查起诉。

周建平,男,汉族,一九六三年十月生,江西金溪县人。从二零零七年二月至今,周建平一直担任抚州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消息,江西省抚州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建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黄建华,男,汉族,一九六六年十月生,江西临川人。从二零零七年二月至今,黄建华一直担任抚州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从二零零七年二月至今,周建平、黄建华两人均在抚州市中级法院担任邪党的党组成员、副院长,对该期间抚州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枉判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

1、余江县的法轮功学员宁勤被维持一审非法判决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四日傍晚七点半左右,鹰潭市余江县的法轮功学员宁勤(女),在余江县的家中被抚州市金溪县和鹰潭市余江县的国保警察绑架和抄家,后被关押在抚州市看守所。

宁勤的律师在一审法庭上,从法律的层面上,为宁勤作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公诉人及法官自知理亏,无言以对,当即宣布休庭。但事后,法院在邪党政法委及六一零的操控下,仍然对宁勤作了七年半的枉判决定。

宁勤不服一审枉判,当即表示上诉,不仅委托律师上诉,同时宁勤本人也写了“上诉书”。

二零一五年二月三日,抚州市中级法院寄了信函给宁勤的代理律师。大意是:宁勤的案件不再开庭,维持一审非法判决七年半。抚州市中级法院罔顾事实,竟然不开庭,维持一审非法判决迫害好人。
2、赣州市的法轮功学员张珍青遭绑架、抄家、关押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赣州市的法轮功学员张珍青(女)在大姐家被绑架,当场被抄走十几本大法书籍、大法师父法像、法轮图像、播放机和三百元真相币,在场的两名南昌法轮功学员也一同被绑架。后两名南昌法轮功学员因高血压被释放,而张珍青却被非法关押了十天。

3、赣州市的法轮功学员顾秀芳两次遭绑架、抄家、关押、注射毒针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早上七点多钟,赣州市的法轮功学员顾秀芳(女)遭撬门绑架、抄家,后被关押在赣州市看守所十五天。在派出所,顾秀芳被强行注射毒针。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下午五点多钟,顾秀芳再次被强行入室绑架、抄家,被抄走大法资料、真相资料等物品,后被劫持到赣州市看守所非法拘留迫害。

4、赣州市下辖的县区多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赣州市定南县法轮功学员黄剑芳(女)被绑架。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五日,赣州市兴国县法轮功学员李小林(女,四十五岁左右)被绑架抄家,被抄走了打印机,电脑,刻录机等私人财产,并被劫持到兴国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五年,赣州市崇义县法轮功学员兰常英被绑架关押。

5、抚州市及下辖县区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绑架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四日,抚州市南城县的法轮功学员罗建容(女,五十四岁)遭绑架关押。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抚州市崇仁县的法轮功学员龚晓宏(男,五十九岁),遭绑架、拘留,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二零二零年四月,抚州市法轮功学员夏季萍的老母亲遭骚扰惊吓。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抚州市崇仁县的法轮功学员戴传义(男,五十三岁)被抚州市国保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抚州市看守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7/江西省抚州市公安局长罗富杨等三名官员遭恶报-436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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