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马劲松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马劲松到赤城县任职以来,他作为一名执法部门的领导人员,狂妄自大,处处凸显他的权威。尤其是对待法轮功的事情上,他不明白法轮功真相,对大法及大法弟子抱有偏见,主观意向强,带有明显的个人感情色彩,不按法律办事。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三日,正是武汉肺炎盛行时期,中国人处于一片慌乱之中。赤城县样田乡刘俊、张玉梅、陈凤清、曹玉莲四位法轮功学员不顾个人的安危,晚间乘车到本县茨营子乡千松台村去给世人发放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举报,后被非法关押,此案件从公安局到县检察院,从县检察院又到宣化区检察院来来回回几次,都认为起诉判刑证据不足,按照一般常规情况下,这时公安局就可以放人了。他手下工作人员多次请示他后,马劲松听不进任何人的劝阻,想凭借自己手中的权力一意孤行,继续坚持再三往上申报,非要把赤城县的四位大法弟子都判了刑,他才后快。结果在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宣化区法院对她们四人进行了冤判,张玉梅被非法判刑五年,罚款两万元;陈凤清被非法判刑四年半,罚款1.5万元;刘俊被非法判刑四年半,罚款1.5万元;曹玉莲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罚款一万元。随后,对他的违规行为以举报信的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了举报,举报内容同时也散发给了当地民众。
在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县安宸公司在炮梁乡销毁炸药时,由于违规操作,炸死了人,马劲松作为公安局长应负领导责任,调查组调查事故后结论,建议给他严重警告处分,虽然不是太重,但也是报应的体现。希望他深思并引以为戒。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14/参与迫害法轮功-河北赤城县的恶报案例-434684.html
>> 恶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