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邹乃鹏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局长
6、邹乃鹏,男,1994年左右至2004年10月担任梅州市兴宁市公安局局长(2002年8月开始兼任梅州市公安局副局长)。1999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邹乃鹏指挥兴宁市公安警察迫害该市大批法轮功学员,许多兴宁市学员被非法关押、被劫往洗脑班、被非法劳教。如2000年4月15日,兴宁市六位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在京遭绑架非法关押约一个星期后,被兴宁市公安局警察劫持回兴宁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一个月。期间,邹乃鹏下令兴宁市刑警队恶警对法轮功学员温春如、廖海英、刘利飞、林玲玲、黄红英等人实施毒打、跪扫把柄、泼脏水、戴手铐脚镣等酷刑迫害。之后,邹乃鹏升任梅州市政法委副书记。2005年12月,其被通报因对当年8月7日发生的兴宁大兴矿难负重要领导责任而被撤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25/参与迫害法轮功-广东梅州大小官员遭恶报-415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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