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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益阳市市委书记马勇遭恶报被判刑

恶人姓名: 马勇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书记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明慧通讯员大陆综合报道)八月十九日,广受关注的湖南省益阳市原市委书记马勇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马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此案所牵出的九名益阳市公检法人员也于同日被判刑。
古语讲“善恶之报,如影随形”。透过马勇被查处的表面原因,将其在迫害法轮功期间的所作所为翻开,不难发现,马勇今天的处境其实是他多年来追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报应。

主政益阳期间 当地法轮功学员遭严重迫害

马勇,男,出生于一九五七年一月,二零零六年九月至二零零七年一月任益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二零零七年一月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任益阳市委副书记、市长;二零零八年三月至二零一三年四月任益阳市市委书记。其后,马勇转任湖南省委副秘书长。

马勇担任益阳市委书记的五年(二零零八年三月至二零一三年四月),也是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受严重迫害的五年。在马勇与益阳市“610”(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的操控、纵容下,益阳市所属各区及沅江市、安化县、南县、桃江县各级中共人员紧跟江泽民“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邪恶指令,残酷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制造了许许多多的罪恶:上百名法轮功学员遭到绑架、抄家、关押、劫持到洗脑班的迫害,多人被劳教、判刑、酷刑折磨、流离失所,许多家庭因此承受了许多原本不该承受的苦难,甚至家破人亡。

马勇追随江氏集团对“真、善、忍”信仰民众的打压,不仅助长了社会道德风气的败坏,同时导致当地的司法环境日趋黑暗。各区县(市)警察沦为漠视法制与人权、戾气十足的司法打手,其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抓捕,常常形同黑社会绑票,手段极其恶劣。

明慧网报导,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晚,沅江市公安局及下属多家派出所将张清泉、田炳炎、吴云林夫妇、汪志伟夫妇等六位法轮功学员绑架、非法抄家。其中76岁的张清泉老人被从床上强行绑上警车,当时适逢寒冷的天气,老人身上仅穿着一件单衣,连鞋都没让穿。70多岁的吴云林老人在被非法抓捕时,吴云林的邻居亲眼目睹他被警察暴打。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四日中午,警察撬门闯入桃江县三堂街乡郭家洲村法轮功学员郭和平的家,当时郭和平本人不在家,家中无人,警察将郭和平家的柜子撬开,把所有书籍、资料一扫而光后扬长而去。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下午,法轮功学员莫其兵去八旬老人匡环元女士家中做客,适逢益阳市资阳区“610”伙同公安局不法人员到匡女士家上门骚扰,警察不分青红皂白将莫其兵绑架并劫持到看守所。遭无辜关押十五天后,莫其兵又被资阳区公安非法劳教一年三个月(后因体检不合格劳教所拒收才得以获释)。仅仅因为人家去做客就判其“劳教”,资阳公安之荒唐可见一斑。

益阳市法轮功学员李梦贤、龙定权生前均曾遭到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派出所警察严重迫害。二零零九年六月六日晚,李梦贤等二十名法轮功学员在龙定权、肖敬青夫妇家中遭警察绑架,李梦贤遭梅城派出所警察刑讯逼供,被毒打致七窍流血。龙定权被强迫在诽谤法轮功的材料上签名。李梦贤、龙定权精神受到巨大损伤,回家后身体每况愈下,两人分别于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七日含冤离世。离世时,两人均不到五十岁。

十多年来,以法轮功学员为特定对象的“转化”(放弃“真、善、忍”信仰并诋毁法轮功及其创始人)、洗脑一直是江氏集团的主要迫害手段之一,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转化率”被中共列为各级领导的政绩考核指标。马勇任职期间,益阳市政法委、“610”积极追随江氏集团,花巨资办洗脑班迫害所属各区、县(市)法轮功学员。位于益阳市秀峰公园易家湾的洗脑班对外谎称“法制教育中心”,实质上是非法拘禁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的黑监狱。法轮功学员吃喝拉撒被限制在一个房间里,由“610”雇专人24小时贴身监控,没有半点人身自由,而更邪恶的是,强制洗脑的耻辱与痛苦所带来的精神伤痛。有的学员冤狱刚满,还没与家人见上一面,就被劫持来此;有的学员被从在工作场所或家中绑架,正常工作与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其中,马勇主政的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均为益阳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最猖獗的时期。

益阳市“610”还指使社区或单位人员到居民家签字,诋毁法轮功,蛊惑民众遇到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或发放真相资料时要立即报警。声称举报一个法轮功学员“奖励”三百元。以此在民众中煽动仇恨,用金钱来诱骗世人参与迫害。以上对法轮功的迫害行径均发生在马勇任期之内。

多行不义 终成阶下囚

“多行不义必自毙”。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马勇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同年十月八日,马勇被逮捕;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马勇被提起公诉。八月四日湖南省纪委发布通报,宣布对马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法院对马勇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了一审判决。马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马勇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币共计368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检方指控,马勇在担任益阳市市长期间,滥用职权违法决定返还578.85万元土地出让金,在担任益阳市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造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360万元被用于支付企业欠款,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三年间,马勇利用其担任的益阳市市长、益阳市市委书记等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与个人牟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向马勇行贿的人员包括益阳沅江市原市长肖胜利(二零一五年八月初落马)、安化县原县委书记杨光鑫与益阳市大通湖区原区长梁成立。

除了前述犯罪事实,马勇还违法干预命案致重罪轻判。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四日,益阳市“香港城”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的重大刑事案件。在该案办理过程中,马勇收受行凶者胡氏兄弟亲属贿赂,对此案多次进行干预,益阳市多名公检法官员遵照马勇的要求,对胡氏兄弟二人予以袒护,导致该案重罪轻判,杀人凶手得以逍遥法外,影响极为恶劣(涉案的益阳市赫山区法院原院长谢德清等九名公检法公职人员亦于八月十九日全部被判刑)。

而据大陆《南方周末》等多家媒体披露,马勇私生活腐化堕落,长期与多名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他曾将一名普通的酒店服务员情人提拔为国家公务员,另一名情妇开了茶楼,是他的“第二个办公场所”。马勇其人其事,再次见证了一个被反复验证的事实——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是自身道德极其败坏、缺乏良知底线的人。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马勇受贿、滥用职权案在郴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当日,出现在被告席上的马勇,满头白发,老态苍然,与昔日风光时的模样形成鲜明对比。中共官媒报导,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马勇在法庭上放弃了自我辩护,并当庭向益阳人民道歉,表示内心的愧疚。不知法庭上的马勇,在做忏悔时,可曾想到那些被他所伤害的法轮功学员及其亲属?……

结语

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修炼,鼓励人们相信神佛的存在及善恶因果,从精神上向传统道德回归,最终达到与“真、善、忍”的同化。“真、善、忍”是宇宙的根本特性,也是宇宙最根本的大法。任何物质、任何物体、任何生命包括人,一切都是由“真、善、忍”宇宙的特性、宇宙的法造就的。整个宇宙的佛道神都在维护着“真、善、忍”宇宙的法,仇视“真、善、忍”的生命,天上的佛道神能放过他吗?那他还有未来吗?……其实,今天中国大陆所有发生在世人身上的人祸、天灾、恶疾,都有其更深层的原因。

马勇的人生,折射出的正是一个生命仇视“真、善、忍”,迫害修炼人所带来的可悲后果。如果其不能真正悔悟,看清自己在这场迫害中所担任的不光彩角色,挽回给法轮功学员造成的巨大损失,那么,马勇将来所面临的,还不止是眼前的这点报应。

明慧网消息,二零一六年七月下旬,益阳市又有陈小辉、刘利云、郭和平、彭菊芝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目前,四人均被非法关押在益阳市第二看守所,构陷四人的材料已分别移送至南县检察院及资阳区检察院。

所有参与构陷陈小辉、刘利云及郭和平、彭菊芝的公检法人员,马勇的遭遇还不足以令你们警醒吗?!善恶到头终有报。可知,今天你们“审判”法轮功学员时的起诉书、判决书,就是将来清算你们时的罪证。千万不要等到恶报来临,才后悔莫及呀!在此也正告所有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悬崖勒马,赶快停止迫害,将功赎罪,这才是唯一的出路。

附:马勇落马后所牵出的益阳司法腐败窝案刑期一览表

益阳司法腐败窝案刑期一览表
姓名 原职务 罪名 刑期
谢德清 益阳市赫山区法院原院长 徇私枉法罪 2年
周力军 益阳市赫山区检察院原公诉科科长 徇私枉法罪 3年
王茂华 益阳市赫山区法院原副院长 徇私枉法罪 1年6个月
刘非 益阳市赫山区法院原刑一庭庭长 徇私枉法罪 2年
李欣健 益阳市赫山区检察院原公诉科副科长 徇私枉法罪 1年4个月
谭毅夫 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原副局长 滥用职权罪 2年
黄治国 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禁毒大队原大队长 滥用职权罪 2年
傅力可 益阳市第一看守所原所长 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2年6个月
杨超 益阳市第一看守所原警察 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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