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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法制室主任跳楼自杀

恶人姓名: 晁德明
性别: 男
职位: 法制室主任

二零一三年四月九日,山东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法制室主任晁德明,在临沂市驻地北城新区从十八楼跳下死亡。众所周知,近年来,所有刑事案件的立案和上报劳教人员都是要经过公安局法制室审批上报,这些年来兰山分局法制室参与迫害了多少法轮功学员,我们未做具体统计,尚不得知。但仅去年就有两名法轮功学员经此法制室立案后,是被晁德明把他们送进了监狱的,被分别非法重判九年和七年,她们是付桂英和邓良存;另一名法轮功学员郑文远被上报非法劳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22/迫害法轮功-山东恶警、610人员遭报应-272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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