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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什邡市付岚林迫害法轮功学员 遭恶报累及家人

恶人姓名: 付岚林
性别: 男
职位: 公诉科代理检察员

四川什邡市检察院公诉科代理检察员付岚林直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遭恶报累及亲人,致使壮年的父母在二十四小时内双双离世。

付岚林,男,三十多岁,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代理检察员。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三日,什邡市 “六一零”(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成立的,凌驾于公、检、法、司之上的非法组织)操控什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各派出所对什邡市的法轮功学员疯狂的抓捕,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什邡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代理检察员付岚林受邪党的指使,对王忠群、陈茹进行非法公诉,致使王忠群被非法判刑四年、陈茹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七年底,付岚林接受邪党的任务后,积极配合邪党的迫害,挖空心思罗织罪名,在二零零七年底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八日这段时间里,法轮功学员多次找到付岚林,告诉他炼法轮功合法,希望他不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付岚林不听善劝,一意孤行。其恶行遭到恶报,殃及其父。其父付启贵(什邡市法院原办公室主任,大约六十岁)在二零零八年六、七月份,查出患直肠癌;紧随其后,其母高明英(什邡市物资局下属单位职工)又查出患乳腺癌。在二零一零年七月的一天,他的父亲付启贵因病而亡,父亲死亡不到二十四小时,母亲相继病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7/参与迫害大法-恶报如影相随-252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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