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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依兰县法院副院长遭恶报患结肠癌

恶人姓名: 史锦田
性别: 男
职位: 副院长

黑龙江省依兰县法院副院长史锦田,多年来一直追随中共邪党,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多次将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处重刑。最终招来天谴,身患结肠癌,于近日入院手术。

史锦田,男,汉族,五十五岁左右,此人自主管刑事审判以来,积极配合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六一零”的邪恶指令,不遗余力的参与迫害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在他的直接指挥下,非法判处重刑的有六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八月,将法轮功学员李军非法判刑三年,李军体弱的妻子不但要承受巨大的精神痛苦,还要承担全部的生活重担,独自一人抚养四个未成年正在上学的孩子,家中几垧土地也因无力照顾而荒芜。

二零零七年,法院不顾法轮功学员孙仁、马洪刚、宫凤强被酷刑逼供,宫凤强被多次毒打昏死折磨至精神失常的事实,仍枉法诬判,孙仁和马洪刚各被非法判刑七年,宫凤强被判五年。二零一零年,将法轮功学员陈继忠、陈继环兄妹非法判刑,腿有残疾的陈继环被判四年,六十九岁的陈继忠被判六年,家中丢下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伴无人照料。庭审期间,恶党人员还采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千方百计设置障碍,阻止正义律师为二人做无罪辩护。

在史锦田参与迫害期间,法轮功学员曾多次给他写信、打电话或找他本人当面劝善,劝其停止迫害法轮功。但他不听劝告,一意孤行,终酿恶果。

史锦田患上结肠癌,二零一一年二月去外地做了手术。等待他的将是临近死亡而又无可奈何的可怕痛苦和压力,这也必将给他的妻子和女儿带来巨大的痛苦和伤害。

天网恢恢,神目如电,善恶有报,迫害法轮功必遭天谴!在此奉劝至今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那些人,千万不要再一意孤行,助恶为虐,赶快悔改,善待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将功补过,否则,说不定哪天恶报就会降临到你们身上,到时后悔都来不及!

史锦田家住址:依兰县法院家属楼,办电:0451—57222378
宅电:0451—57283066 手机:13845028828
史锦田的妻子:李冬梅,天达会计师事务所主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5/5/黑龙江依兰县法院副院长遭恶报患结肠癌-240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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