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石星光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社长
石星光,1945年7月生于甘肃省民勤县,1970年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中文系,曾在张掖市供过职。1999年1月到2005年3月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甘肃日报》社社长。《甘肃日报》在中共迫害法轮功期间,充当了造谣和传播谎言的工具,对毒害世人起到了极坏的作用,因此作为当时任甘肃省宣传部副部长兼《甘肃日报》社社长的石星光来说,造下的罪业是很大的。2005年11月16日上午10 时,石星光在兰州被刑满释放人员入室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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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来,从中国大陆传出的参与造谣宣传的媒体人遭恶报案例还有许多,车祸、人祸、病死、家人被祸及,等等,报应来时,人是无力回天的。孔子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法轮功是高德大法,修炼“真善忍”,在乱世之时救度众生。大法慈悲与威严同在,是绝不容人迫害和诽谤的。人人在大法弘传时期,都有平等的机会,都在衡定自己的位置。作为中国大陆的媒体人,能否保守良知,不再给中共邪党作害人工具,尽量收集中共造谣胁迫的证据,也是在给自己选择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3/助中共做恶的大陆媒体负责人遭恶报实例-235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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