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黄洪才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书记
二零一零年八月,广东江门地区鹤山市政法委书记黄洪才,偕同两个“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人员张国华、张国其前往福州,寻找昔日在江门地区被迫害得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欲施加进一步迫害,但未得逞。
黄洪才在返回广东途中,利用职务之便游玩,在一家酒店喝酒后,暴死身亡。近几年以来,黄洪才一直未停止作恶,鹤山市本地所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绑架、入牢的,还有迫害致死的,都是他背地指使所为。
善恶有报是天理,神佛都给了这些人很多自省的机会,但是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地不知悔悟。他死后,开所谓的追悼会、火葬,一切都在秘密进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0/5/230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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