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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陈绍基迫害法轮功 因受贿近日开庭受审

恶人姓名: 陈绍基
性别: 男
职位: 原广东省公安厅厅长、广东省政法委书记

陈绍基是广东省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陈绍基长年担任广东省政法委书记、广东省公安厅厅长职务,曾直接领导广东省“六一零”办公室(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命令或监督、操控、协助和教唆公安人员加强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洗脑迫害和打击,对中共在广东省迫害法轮功的罪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陈绍基出访澳洲期间,曾在中国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李富英、谢焱以非法关押和酷刑罪向澳洲纽省高等法院起诉陈绍基,并将传票成功送达正率广东代表团在悉尼访问的被告陈绍基手中。

据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陆媒体报道,陈绍基受贿案于二十五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陈绍基被指控一九九二年二月至二零零九年四月,利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中共广东省政法委书记、广东省委常委、广东省委副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子陈子、情妇李泳索取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959万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29/226159.html

陈绍基,有“南霸天”之称,原广东省政协主席,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二零零九年四月被双规,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三日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绍基于一九九二年二月即任省公安厅厅长,在任期间一路贪腐,却在六年后一九九八年升任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陈绍基是广东省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曾直接领导广东省“610”办公室(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命令或监督、操控、协助和教唆公安人员加强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对中共在广东省迫害法轮功的罪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明慧网信息统计,陈绍基从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四年任广东省委省政法委书记期间,广东省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57名。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5/25/死亡岗位-广东省政法委、610人员遭恶报实录-387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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