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陈洪辉
性别: 男
职位: 国保大队长
2009年10月31日下午,黑龙江省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陈洪辉因私事乘车从桦南县土龙山镇返回桦南镇的路上,撞到大树上颅骨粉碎,当场死亡。陈洪辉追随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终遭恶报。
陈洪辉自接任桦南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以来,一直迫害法轮功,组织他人烧大法书籍和大法师父的法像。他主管迫害法轮功两年来就有16名法轮功学员先后被非法抓捕,其中有5人被非法判刑,两人被非法劳教,其他人或被勒索罚款或被拘留勒索罚款放回。其中残疾人李成被非法判5年重刑,刘春晶、温洪军分别被非法判4 年,宋桂春被非法判3年,鲍丽梅被非法判1年。张丽珍和杨晓峰被非法劳教。
大法弟子多次给他讲真相,陈洪辉都执迷不悟。就在他遭恶报的前几天,还有大法弟子劝他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劝他退出中共邪党,他还扬言说:“这么多年出车也没出恶事,也没撞死,我就跟共产党走到底了”。结果没过一周就撞死了。
这是他自己善恶不分,选择了一条毁灭的路。希望那些还在被中共邪党利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能引以为鉴,立即停止做恶,从新选择未来。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1/6/212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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