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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法院官员李树峰迫害大法弟子 遭恶报

恶人姓名: 李树峰
性别: 男
职位: 院长

李树峰,男,50多岁,鲜族人,任鹤岗市东山区法院院长期间,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迫害“真、善、忍”,非法判刑迫害该地区数十名大法弟子,使许多善良无辜的家庭妻离子散。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大约在2003年至2004年期间,李树峰暴病身亡。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11/22/190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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