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韩旭东
性别: 男
职位: 刑警七星中队长
据黑龙江省中共媒体报道,2008年8月17日,双鸭山市公安局宝山公安分局“刑警七星中队长”韩旭东在追捕犯罪嫌疑人时,遭遇车祸死亡,时年37岁。据称,韩被中共追认为“烈士”。
就在这之前的几天,2008年8月11日晚5点左右,所谓的“刑警七星中队长”韩旭东带领新安矿派出所所长扈老五与孙志峰、赵奎四名便衣警察,开着警车去法轮功学员代晓玲家。当时代家只有她一人,两个小时45分钟以后,代晓玲从她家三楼窗户坠下,送去红兴隆医院抢救。当时需要家属签字,家人不在场,这时一个警察大声喊:“她是法轮功!” 结果三个多小时无人签字,没交钱,代晓玲当晚死亡。
等到晚上12点钟,代晓玲姐姐、哥哥等亲属去代家,看到屋子里翻的乱七八糟的,发现桌子上有一盒印泥。在2小时45分钟的时间里,这些所谓的“警察”到底对代晓玲做了什么?!据目击者说:她的遗言是“他们逼我的”,她想见到丈夫。
听代晓玲死亡消息后,一个抱着孩子的邻居老太太一边哭,一边大骂这些“警察”:让他们遭报,不得好死!
代晓玲死的第二天,邻居71人联名为代晓玲鸣冤作证,但是代晓玲家亲属上告无门,起诉不受理。公安局连尸检报告都不给家属,企图阻止他们上告。现在遗体仍然在红兴隆火葬场冷冻,公安局派专人看管并多次要求火化,但家属坚决不同意。主管公安的副市长李焱春亲自到新安矿安排的此事。
据悉,在韩旭东被车撞死的当天,宝山区公安分局有关人员说:正好这事(指代晓玲坠楼的事)都推到他(指韩)身上。
附相关责任人:
宝山公安局局长:曲兴厅
副局长:刘奎斌
新安派出所所长:扈老五,电话:0454--4039751(办公室)
宝山公安分局经保科:
赵奎:0454--4321636(办)13846904609(手机)
刘士峰:0454--4321636(办)
管××:0454--4321636(办)
孙志峰:新安派出所警员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8/9/28/1867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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