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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野县法院副院长迫害大法弟子车祸身亡

恶人姓名: 常青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院长

常青,河南南阳社旗县法院副院长。在任期间,大法弟子孙玉波、老安分别被他非法判刑两年、两年半。2003年,常青调任新野县法院副院长期间,一次就非法判了十名大法弟子的刑(李万锷,6年;马德兴,5年;赵大敏,5年;那英,4年;田宝富,1年;乔桂霞,3年半;吴红珍,8年;丁雪梅,9年等,明慧网2003年12月13日曾有报导)。

2004年11月,在其回新野的途中出车祸身亡,死时50岁,正当壮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5/137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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