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王宝申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书记
辽宁省辽中县城郊乡政府书记刘卫红,副书记王宝申,乡长赵广卓,在江泽民迫害大法的四年中,即99年7月20日至今,从未间断参与违反宪法的犯罪活动,对大法弟子实施非法蹲坑、抓捕、绑架、抄家、洗脑、拘留、劳教等,使无辜的法轮功群众失去了应有的生存权利,更无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可言。有的大法弟子曾经给其讲真象,他们不但不听还变本加厉,丧尽应有的正义和良知,终于在江氏集团看到他们已没有了利用价值,在2002年末和2003年初将他们免职并拘留审查,理由是这几个负责人私分了有关高速工程的现款。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9/60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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