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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市宣化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

恶人姓名: 宣化区人民法院恶人
受害人: 郭正清, 郭晓华, 张占元, 王世民, 王春银, 卢爱东

7月20日王世民、张占元被非法送往保定监狱,这是宣化区人民法院继2001年非法审判王春银、郭正清、卢爱东、郭晓华后的又一次利用手中权力执法犯法。

宣化区人民法院犯罪事实:

1、超期羁押:二人于2002年10月被非法关押后,7个月才下逮捕证(应37天内)。
2、没有任何证据:无证据超期羁押20个月后,分别判王世民10年、张占元8年。
3、二人上诉后不重新开庭直接被送监狱:2004年5月14日第二次开庭后,二人進行上诉后胜诉,宣化区人民法院不经再次开庭重申而直接送监狱,也没通知家属,至今已有半个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