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于洪军, 崔光日, 孙作恩, 何文清 受害人: 曲德洪 曲德洪,男,40岁,永安镇永新村人,99年证实法时被判刑3年半。2004年10月27日再次被非法关押在鸡东看守所。他家里的电脑手机也被收走。在国保大队,邪恶之徒崔光日、孙作恩、何文清、于洪军等人采用烟头烫、香皂水擦眼睛、芥末油抹鼻子、往耳朵灌水、向还用皮带打等方式迫害曲德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