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肖旭东
受害人:
李朝国
我叫李得踉,又名李朝国,男,现年43岁,农民,家住湖南省祁东县步云桥镇油丝塘村,我自2000年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很大,以前患有的头痛、胃痛、腰痛病以及其它疑难杂症都不翼而飞了。我庆幸自己得到了这么好的功法,下决心要坚定的修下去,严格按照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
99 年7月20日以来,江泽民集团不断的对法轮功及其学员进行无端打压和残酷迫害,极大的践踏了道德和法律,混淆了是非,欺骗、蒙蔽、毒害了善良的民众。我是大法受益者,知道法轮大法是万古难遇的高德大法,知道信仰“真、善、忍”绝对没有错。为了告诉人们真象,2002年11月初,我写了一些“法轮大法好”、 “法轮大法是正法”的标语准备张贴出去,不料被砖塘镇派出所肖旭东等恶人发现, 2002年11月5日晚砖塘镇派出所肖旭东等恶人非法闯进我家,抢走了“标语”,同时还掠走了我的矿灯、手电、钥匙、身份证等财物,并非法将我抓到砖塘镇派出所进行严刑拷打,第二天又把我送到了祁东县拘留所,第四天转送到祁东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了15个月。
在监狱里我受尽了毒打,牢霸还说: “大打三六九、小打天天有。”恶警们强迫我劳动,不给休息、不让睡觉,我受尽了各种折磨。他们在非法关押我达15个月之久,在敲诈勒索了我保释金2000 元,生活费2000元和其它费用1000多元,强迫我写了所谓的“保证书”,并威胁“不准集体炼功”“不准进京上访”“不准发传单标语”之后,于2004 年2月才放我出去。出来后不久的2004年3月,步云桥镇派出所所长邹爱民、步云桥镇610主任曾祥盛及步云桥派出所一伙恶人又无故到处搜捕我,我被迫流离失所好几个月,耽误了家里的春耕生产,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2004年12月,不法人员曾祥盛等六人闯入我家,掠走了我的炼功磁带,给我的精神上造成了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