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王新江,
井旭胜,
孙风军,
方青海,
许明国,
王勇
受害人:
徐恒奎,
范秀芹
我是山东省冠县法轮功学员徐恒奎,98年10月得法。得法前我父亲和我妻子、我三人都身患重病。父亲胃癌;妻子乳腺结核;我也是严重的肾炎、心脏病患者。
99年10月1日,我進京上访,但宪法赋予我们的和平上访权也成了空话。回家后,我被乡政府非法抓捕送到县看守所拘禁,期间恶警唆使犯人对我拳脚相加。
2000年9月26号,恶警又一次将我非法抓捕并拘禁27天后发话:交钱犯人。由于家人救人心切就交给乡政府1000元,给方青海所长1200元,恶人吃喝花费后把我放出。
2001年7.20乡政府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将我家又一次非法查抄,当时抄走500斤小麦。
2001年11月初1晚12点,乡政府将我夫妻非法抓捕,并送县看守所(第二天下午3点到县看守所)有二个恶警对我妻子范秀芹進行刑讯逼供,严刑拷打。他们手段十分恶劣,巴掌劈头盖脸的朝脸上打,撕拽头发,最后将左眼致残失明后才放手,整个过程将近8个小时,他们惨无人道的折磨简直没有人性。他们将我妻子非法关押至02年(农历四月十五日)以回家“看眼”为名才她让出来。在回家后的时间里还经常以所谓的回访为由对我妻子進行多次干扰(其中一个恶警是冠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许明国,手机号:13963502221,另一个不知姓名)。
同时同地我也在另外的屋里被他们拷打(刑警中队长王勇),由于当时在我家找到一个有“法正乾坤,邪恶全灭”字样的自制印板,他们问我从哪来的,和谁还有联系,我拒绝回答。他们就让我骂师父,我不听他们的命令。他们想‘转化’我,看达不到目地就发着狠的打我,我就不说不炼功。在2002年3月5号,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他们非法判我劳教2年。
我被转到济南章丘官庄乡劳教所,在那里他们使用各种恶毒的刑罚企图‘转化’我,让我放弃修炼。刚到的时候就想磨掉我的意志不让睡觉,连续40天,只要我一闭眼他们就立即用冷水激我的头。那时天还冷,水倒在身上冻得浑身发抖,口唇发青,我挺过去了。
他们就换了一种梳肋条的刑罚:双手吊起,脚尖挨一点点儿地,指导员(王新江)抱住我的头使我一动不能动呼吸都困难,他指挥七八个人嚎叫着抓我的胸部,底下用刷子刷脚心。20分钟下来浑身没有一块好肉,他们一个个累得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再没力气了,就放下来了。不定啥时候又吊起来。他们三番五次的残暴折磨我,但这些对我都不起作用。
又一次,大队长井旭胜带领七八个犹大对我用刑迫害,刚开始让我骂师父,我不干,他们就用铁夹子夹我的肉,脸上眼皮上都是。由于我不听他们的命令,他们就又换了一个武警(不知名)听说有绝招。在我胸前连重锤四五锤,并在胸前乱抓,他们真是用尽了吃奶的力气去抓。一会儿我的胸部就又肿起来了(在那里整天是旧伤未去又加新伤)。一看不行,就使了最后一招,在背上点穴,这一次我没有守住心性,失去了大法弟子应有的清醒和理智。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写悔过书(它们写好让我抄写一遍)。
在以后的严管期间,井旭胜、孙风军,一顿饭只让我吃一两馒头,也不让吃菜。井孙二人动不动就打人,稍不顺他们的心就拳脚相加。在监管室里,几个犹大看着我,不让动,恶警唆使他们对我進行侮辱、谩骂、嘲笑讥讽,对我的自尊心進行攻击。我说:“你怎么骂人呢?”他们就说骂你怎么啦!还揍你呢!当时一股正念的力量充满我的心胸,大声喊道:“为真理可以付出一切,为正法可以放下生死!我一進这个门就没想站着出去!你打不死我就炼!”恶人蔫啦,队长说:让他好好坐着吧。后来我有机会就跟他们讲真象,讲我修炼后身心受益,并讲善恶有报的道理和天灾人祸、非典恶疾都是天警世人。
2004年3月3号,刑满释放,县委以‘两会’的借口又企图拘禁、勒索我,这次家人和我配合拒不交钱,我绝食5天后无条件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