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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珂甘愿充当江氏的培葬品

恶人姓名: 刘明珂
单位: 昌乐县政府
性别: 男
职位: 委书记

昌乐县委书记刘明珂及其帮凶甘愿充当江氏的培葬品,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的迫害,现将部分事实揭露如下:
2000年10月25日夜,昌乐县许多大法弟子被非法拘禁,至10月28日被称为法轮功顽固分子的24名大法弟子被陆续送至138部队旧址(昌乐五图境内)进行所谓的“昌乐县法轮功顽固分子首期转化学习班”,美其名曰“学习班”实际上就是私设监狱,(在办公室里他们准备了手铐、皮棍、钢套、防护牌等)甚至比监狱有过之而无不及。

10月28日,县政法委副书记王利民命令大法弟子坐到地上,讲了许多不堪入耳的话,其中讲到:每人每天交50元生活费,就是砸锅卖铁、东取西借也得必须交。如果一个月不行两个月,再不行到过年,如果再不转化过来,你们死在这里吧,等等。第一顿饭就对大法弟子极尽人格的污辱,大法弟子每人每天只能吃上三个小馒头,半碗水,一条小咸菜,并且必须按规定的姿势坐在指定的地方,不准说话,未经批准不准起来活动,出房门必须报告,上厕所他们高兴叫去才能去,如果他们玩扑克,那要等他们玩完再说。晚上睡觉不准关灯,不准掩门,所谓的帮教人员晚上要数次进房间,如发现有人睁着眼睛都不允许,这是在办学习班吗?

女弟子还可坚持,男大法弟子一个个饿的可怜,就是这样,他们还用强大的活动量进行体罚,每次要做30个俯卧撑,50个蹲站动作,还有许多走的活动。在这个没有任何人身自由与公民权利的所谓“转化班”里,大法弟子开始绝食绝水表示抗议。第4天的晚上,败类们开始给大法弟子插管灌食,又过了2、3天才灌第二次。
有十多个大法弟子被他们叫到楼上,4、5个打手大打出手,用皮棍、床板(打碎了5、6张床的床板)、腊条、竹批子等,毫无人性地毒打大法弟子,有的大法弟子被打的十几天不能行走,有的近十天脱不下秋衣,整个背部、大小腿、脚底全部成为紫黑色,有些伤处破皮。


>> 恶人目前状况